索 引 号 | 014000802/2022-00131 | 分 类 | 政策文件 综合工作 通知 |
发布机构 | 江苏省民政厅 | 发文日期 | 2022-08-06 |
标 题 | 关于做好民政服务对象防暑降温和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 | ||
文 号 | 苏民电〔2022〕45号 | 主 题 词 | 民政服务对象,防暑降温,安全生产 |
内容概述 | 关于做好民政服务对象防暑降温和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 | ||
时 效 |
索 引 号 | 014000802/2022-00131 |
分 类 | 政策文件 综合工作 通知 |
发布机构 | 江苏省民政厅 |
发文日期 | 2022-08-06 |
标 题 | 关于做好民政服务对象防暑降温和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 |
文 号 | 苏民电〔2022〕45号 |
主 题 词 | 民政服务对象,防暑降温,安全生产 |
内容概述 | 关于做好民政服务对象防暑降温和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 |
时 效 |
各设区市、县(市、区)民政局,厅各处室,各直属单位:
近日全省连续高温,省气象灾害防御办公室已启动气象灾害(高温)Ⅳ级响应。省委吴政隆书记作出批示,强调要做好群众尤其是困难群众防暑工作。为落实好吴政隆书记批示精神,保障困难群众等民政服务对象安全度过高温天气,现紧急通知如下:
一、强化举措抓好防暑降温
各地、各单位要充分认清当前防暑降温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和责任担当抓好防暑降温各项工作的落实。组织各类民政服务机构开展防暑降温工作检查,完善设施设备,针对服务对象特点,分类细化实化防暑降温措施。所有民政服务机构都要保证防暑降温设施正常运行,备齐防暑降温用品药品。养老服务机构要密切关注体弱多病的老人身体变化情况,加强重点照护。控制住养对象户外活动时间,避免高温中暑。儿童福利机构要对行动不便的幼儿做好重点看护。积极采取多样化防暑降温措施,提供好绿豆、西瓜等防暑降温食品。救助管理机构要加大街面巡查力度,引导流浪乞讨人员进站避暑,对不愿意进入救助管理机构的,发放防暑降温药品和用品。有条件的地方设置临时避暑救助点。全省各公益暑托班要配置好防暑降温设备、药品等,提供舒适环境。所有民政服务机构要对入住的服务对象做到巡访全覆盖。认真检查防暑降温设施是否正常运行,室温是否合适,入住对象安全防护设施是否完好,并查看入住对象身体状况。对发现的问题,要第一时间整改,缺少相应设备的要及时购置,设备运行不正常的要及时修复使用,存在安全隐患的要及时消除。做好机构外民政服务对象巡访关爱工作。对于散居的城乡低保对象中的重点人员(在特殊困难群体救助帮扶专项排查中列入纳入需要跟踪帮扶的重点户、人)、特困人员、重点空巢独居老年人、困境儿童、留守儿童、生活困难残疾人中的重点人员(在特殊困难群体救助帮扶专项排查中列入纳入需要跟踪帮扶的重点户、人)等,要依托乡镇(街道)、村(居),用好结对关爱服务机制,通过入户巡访、电话巡访、视频巡访等方式,全部巡访一遍,对于服务对象因高温身体不适的,要引导或帮助就医,加密巡访频次;对于服务对象家中没有防暑降温设备且无力购买的,通过慈善帮扶、结对关爱等方式帮助添置。加强民政工作人员的关心关爱,对在户外工作的人员落实防暑降温措施。
二、毫不放松抓好安全生产
全省各级民政部门、各民政服务单位要强化高温期间安全生产意识,强化风险防范,加强检查督查,确保安全生产工作落实到人、抓到实处。要认真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围绕电气火灾、暴雨雷电、饮食安全等夏季安全生产的重点问题,有针对性地深入开展安全生产知识宣传教育,切实强化各级民政工作人员、民政服务对象、安全生产管理对象的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全员动员,绷紧一根弦,防患于未然。各市、县(市、区)民政局要加强对本部门和所属民政服务机构的督查排查,发动各单位自查自改,并督促整改落实。对福利院、养老机构、居家养老服务场所、救助站、殡仪馆等重点单位,要逐一排查,即查即改。要重点排查并整改电气线路老化和违规用电、超负荷运行问题,防止引发火灾事故。要确保排水系统通畅,避免夏季强对流天气造成的积水、淹水问题。要加强燃气安全管理,安装使用燃气泄漏安全保护装置,加密安全生产自查。存储、使用燃油的殡葬服务机构,要保证通风、降温、存储等设施完好,确保所有自动控制和安全仪表系统、可燃和有毒气体检测报警系统全部正常运行,防止发生火灾事故。对问题较多、风险点较高的单位,必要时要采取暂停使用的措施,待整改到位后再投入运行。厅各直属单位要明确安全生产责任,针对本单位易发生、多发生安全生产问题的部门和环节开展专项排查;要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对出租、承包出去的场所要落实监管责任,督促租用方、承包方加强安全防范;对闲置及长期空关场所要加强管理,开展巡查,必要时断水断电,及时清除安全隐患。
三、落实责任抓好应急值守
全省各级民政部门、各民政服务单位要加强高温期间应急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应急管理机制,完善应急救援预案。要严格执行值班值守制度,各级民政部门要落实好24小时值班值守制度,各类民政服务机构每天都要安排有关负责人值班值守。畅通信息传送渠道,遇到紧急情况,当地民政部门应在2小时内向省民政厅报告,重大、特别重大突发事件发生后,不得超过1小时报告。各民政服务机构要加强消防演练、逃生自救等技能训练,增强管理服务人员及服务对象的自救互救能力。对于因安全生产责任制履行不到位造成事故的,要严肃追究责任。自8月7日起,各设区市民政部门于每日下午4点前报告有关情况。日报截止日期另行通知。
江苏省民政厅
2022年8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