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14000802/2023-00052 | 分 类 | 办理结果公开 养老服务 其他 |
发布机构 | 江苏省民政厅 | 发文日期 | 2023-06-27 |
标 题 | 对省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第0025号提案的答复 | ||
文 号 | 苏民案复〔2023〕72号 | 主 题 词 | |
内容概述 | |||
时 效 |
索 引 号 | 014000802/2023-00052 |
分 类 | 办理结果公开 养老服务 其他 |
发布机构 | 江苏省民政厅 |
发文日期 | 2023-06-27 |
标 题 | 对省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第0025号提案的答复 |
文 号 | 苏民案复〔2023〕72号 |
主 题 词 | |
内容概述 | |
时 效 |
对省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第0025号提案的答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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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政协社会法制委员会: 贵单位提出的《关于推进适老化改造及加强对困境老人关心关爱的提案》收悉,经与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医疗保障局、省卫生健康委、省发展改革委等部门会商,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贵单位对我省养老服务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近年来,我省高位推动,多措并举,在实施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方面取得了积极成效,取得良好社会反响。但诚如贵单位提案中指出的,我省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工作还需进一步加大宣传推进力度,拓展服务对象范围,丰富资金来源渠道等。对此,我们将积极吸收贵单位提出的宝贵建议,不断提高我省居家适老化改造质效,提升老年人居家生活品质,让广大老年人享有更多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一、关于“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高质量推进我省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建议。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发展养老事业和养老产业,优化孤寡老人服务,推动实现全体老年人享有基本养老服务”,这为我省加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更好做好适老化改造工作提供了根本遵循。我省深刻领会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养老服务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结合《江苏省“十四五”养老服务发展规划》(苏政办发〔2021〕63号)、《关于进一步推进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苏政发〔2019〕85号)等文件要求,站在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养老事业和产业协同发展的高度,将老年人居家适老化改造工作放到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全局来把握,统筹做好居家适老化改造与家庭养老照护床位、居家上门服务、困难老年人探访关爱、智慧养老服务等政策的配套衔接。 二、关于“总结提升,持续做好适老化改造工作”的建议。我省自2020年起在全省统一部署开展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工作,三年来已高质量完成10万户老年人适老化改造任务,取得积极成效。一是突出政策引领。修订颁布《江苏省养老服务条例》,明确对符合条件的低保和低保边缘老年人家庭,按照规定项目和标准免费给予适老化改造。省13个部门印发《江苏省基本养老服务指导性目录清单》(苏民养老〔2022〕28号),明确将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列入基本养老服务项目。连续多年将“实施3万户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纳入省政府民生实事,纳入省人大年度评议项目,纳入省政协重点调研项目。二是突出精准施策。坚持一户一案、一人一策、一家一档原则,在入户施工前,对老年人的居住环境、身体状况、自理能力等进行科学评估,评估结果作为制定老年人家庭改造项目清单的重要依据,确保适老化改造真正符合老年人家庭需求。三是突出综合赋能。把家庭适老化改造作为提升“原居享老”服务能力的重要一环,加强与城市老旧小区综合改造相结合,与家庭照护床位、居家上门服务、特殊困难老年人探访关爱、智慧养老服务等政策的有机衔接,满足老年人多层次、多样化的服务需求。四是突出规范操作。严格按照受理申请、评估定项、过程监督、完工验收、资料归档、绩效评价等步骤,规范开展改造。建立日常跟踪督查工作制度,对改造施工进度、改造完成质量组织随机抽查,改造完成后同步开展满意度调查,高度重视老年人的体验感、获得感。 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总结提升,持续做好居家适老化改造工作。在改造对象上,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将改造对象范围扩大至计划生育家庭、政府购买养老服务对象中的高龄、失能、残疾老年人家庭,并给予适当补贴。引导通过市场化机制为其他有需求的老年人家庭提供适老化改造服务。在改造项目上,坚持按需选择,一户一策。对自理老年人家庭,重点做好地面防滑处理、加装扶手、防撞处理、灯具更换,配置手杖、助浴椅、坐便椅,安装智能呼叫设备等;对失能、半失能及重度残疾老年人家庭,合理配置拐杖、助行器、轮椅等助行、助听、助视、助餐辅具设施,鼓励实施卫浴整体改造,为失智、重度失智及精神残疾老年人佩戴智能防走失设备等。在质量监督上,督促各地根据适老化改造工作前、中、后期的不同特点,加强业务培训和过程监管,形成高质量服务闭环。依托“金民工程”养老服务管理信息系统上线适老化改造模块,加强适老化改造的信息监测。在智慧赋能上,积极推广家庭智能化设备与老年人紧急联系人以及社工、志愿者、网格员等社会力量服务对接,加强关爱巡访服务,打造“老人有所呼、社会有所应、安全有保障”的智慧居家养老服务新模式。 三、关于“抓住关键,解决适老化改造过程中的重难点问题”的建议。我省实施家庭适老化改造,通过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资金预算、福彩公益金补贴等方式予以支持,同时鼓励和引导慈善组织、爱心企业等社会力量捐赠支持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建立多渠道保障机制,全省平均每户改造标准3300元。下一步,一是优化政策引导,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分层次实施财政补贴,激发社会老年人需求;二是在保障好经济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的基础上,进一步落实惠企利民政策,激发市场活力,推动适老化改造多元筹资,将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与释放居家养老服务需求潜能结合起来,积极引导培育从事居家适老化改造的市场主体,形成政府、家庭、市场、社会共同推动的工作合力。 四、关于“拓展创新,建设适老助老的老年友好型社会”的建议。我们联合相关职能部门,督促各地落实养老服务设施规划相关要求,推动新建小区与配套养老服务设施“四同步”(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指导各地通过政府补贴、产业引导和业主众筹等方式,重点做好老旧居住区缘石坡道、轮椅坡道、公共出入口、走道、楼梯等设施和部位的无障碍改造,并支持开发老年宜居住宅和代际亲情住宅。加强居家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新建一批街道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居家护理服务站和社区老年人助餐点,在全省范围打造“十五分钟养老服务圈”,营造便捷、专业、高效的养老服务环境。推进“互联网+养老服务”,通过“线上呼叫、线下服务”的方式,为老年人提供紧急救援、日常照顾、精神慰藉、法律维权等服务。鼓励在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内嵌入“健康卫生小屋”或开设全科医生工作室,就近就便为社区老年人提供医疗保健、康复护理等专业化老年医疗服务。下一步,我们将着力做好以下工作。一是提升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能力。推广建设具备日间照料、助餐助浴、全托服务等功能的标准化街道综合性养老服务中心。 依托现有城市服务资源,改造提升社区长者助餐点。推广社区“银发顾问”,为老年人量身定制养老服务方案。二是推动养老服务提质增效。强化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的政策衔接、资源共享和服务融合。支持企业参与老年产品用品的研发、制造和销售。发展智慧养老服务,完善养老服务标准体系。三是深化养老服务“放管服”改革。优化养老服务营商环境,促进养老服务与关联产业融合发展。在项目规划、土地保障、财政支持、税费减免、购买服务等方面支持民营养老服务企业发展。建立健全以社区为平台,社会组织为载体,社会工作者、社区志愿者、社区公益慈善资源为支撑的社会化养老服务机制。四是提升养老服务综合监管效能。落实养老服务市场失信联合惩戒名单管理实施办法,对互联网养老服务平台、养老服务机构、养老服务人员建立信用档案。大力推广“互联网+监管”模式。 再次感谢贵单位对我省养老服务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继续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 江苏省民政厅 2023年6月27日 联 系 人:李治国 联系电话:025-83590433 抄 送: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省政协提案委员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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