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14000802/2023-00079 | 分 类 | 办理结果公开 养老服务 其他 |
发布机构 | 江苏省民政厅 | 发文日期 | 2023-06-24 |
标 题 | 对省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第0204号提案的答复 | ||
文 号 | 苏民案复〔2023〕51号 | 主 题 词 | |
内容概述 | |||
时 效 |
索 引 号 | 014000802/2023-00079 |
分 类 | 办理结果公开 养老服务 其他 |
发布机构 | 江苏省民政厅 |
发文日期 | 2023-06-24 |
标 题 | 对省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第0204号提案的答复 |
文 号 | 苏民案复〔2023〕51号 |
主 题 词 | |
内容概述 | |
时 效 |
对省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第0204号提案的答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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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明强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我省养老服务与管理人才供给的提案》收悉,经与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健康委、省教育厅会商,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优化顶层设计,加大政策支持,加强专项资金保障,推进相关政策落实”的建议。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十四五”江苏省养老服务发展规划》(苏政办发〔2021〕63号),设置养老服务人才培养专章,明确发展方向与路径措施。全省民政部门高度重视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联合相关部门多措并举,积极开展养老服务人才“强基工程”。在全国率先出台加强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推动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完善养老护理员政策待遇。2022年首次将“培训5万人次养老护理员”纳入省政府民生实事工程,明确各级财政资金保障培训实施。举办江苏省民政行业养老护理职业技能竞赛,承办全国首届养老护理职业技能大赛决赛,以赛促训,以赛促建。全省养老服务人才队伍职业能力和专业素质得到较大提升。 下一步,我们将认真参考相关建议,继续完善养老服务人才队伍政策措施,健全分层分类的人才培养、选拔、应用制度体系,推动既有政策落地实施。继续引导养老护理员进行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提升自身能力素质,提高一线人员养老服务质量。联合省人社厅积极探索养老护理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试点,畅通职业晋升渠道,吸引更多专业人才进入养老服务行业。 二、关于“积极发展养老服务教育,科学设置养老服务相关专业,创新人才培养模式”的建议。近年来,省民政厅联合相关部门积极拓展养老服务人才发展路径,探索“学历教育+职业培训+继续教育+实习实训”四位一体的养老服务人才培养模式。2021 年省民政厅与南京中医药大学合作,共建全国首个本科学历层次以上养老服务与管理学院,推动中医药与养老服务学科交叉融合,培养高层次、复合型养老服务管理人才,2年来完成本科生招录300余人,研究生招录45人。全省共有24所高职院校开设老年保健与管理、智慧健康养老服务与管理、中医康复技术等9个养老服务与管理相关专业,在校生3.15万人;32所中职学校开设老年保健与管理、智能养老服务、中医康复保健等14个养老服务与管理相关专业,在校生2.61万人。此外,南京中医药大学、南通理工学院、无锡太湖学院等本科院校也增设养老服务与管理、康复治疗学、家政学等养老行业急需的学科和专业,积极培养更多社会急需人才。 下一步,我们将配合教育部门强化对相关院校专业设置和专业课程建设的指导,鼓励有条件的院校开设养老服务相关专业,加强老年服务与管理、健康服务与管理、社会工作、护理学(老年护理)等专业建设。充分发挥养老服务企业等市场主体作用,通过订单式培养、共建实习实训基地等形式,引导各类院校建立适应养老行业需求的人才培养模式,培育一批养老服务领域产教融合型企业,推动养老服务职业教育集团化发展。 三、关于“构建完善的养老服务人才社会职业教育系统”的建议。养老护理员是纳入国家职业资格目录统一管理的技能人才。为进一步加强养老护理员等康养类技能人才培养,我省坚持培训先行、人人持证的原则,充分利用现有各类职业技能培训和公共实训基地,大力实施康养职业技能培训计划。同时,将养老护理员纳入省高技能人才培训补贴紧缺型职业(工种)目录,一线劳动者参加目录内职业(工种)培训并取得证书的,补贴标准较目录以外职业(工种)可上浮30%。广泛运用“互联网+”“智能+职业培训”“电子券+”等手段,创新培训方式,整合社会优质培训资源,推动线上线下培训深度融合。“十四五”以来,取得养老护理职业技能认定证书共计11万人次。 下一步,我们将联合人社部门,继续加大对养老护理员等养老服务从业人员职业培训力度,健全完善相关职业(工种)技能评价体系,加快培养数量充足、素质优良、技能高超、服务优质的养老服务技能人才队伍。 四、关于“充分发挥中医药在养老服务中的作用,加大中医养老服务人才的培养”的建议。近年来我省加大医养结合推进力度,省民政厅、省卫生健康委、省中医药管理局联合印发《进一步规范医疗卫生机构与养老服务机构签约合作的通知》(苏卫老健〔2021〕2号)。对地理位置临近的医疗卫生和养老机构,通过双方签订合作协议,推动包括中医院在内的医疗机构为养老机构提供医疗卫生服务支持,全省已签约4039对,积累了有益经验。 下一步,我们将会同有关部门,深化中医药在养老服务中的作用,推进中医药老年康复人才培养。在中医药重点学科建设中,注重中医康复学和中医养生学等重点学科建设点,加强学科内涵建设,培养一批学科带头人;在中医药特色人才培养工作中鼓励中医药康复、中药和护理等专业人才培养,为中医药参与老龄健康工作提供人才支撑。 五、关于“营造尊重养老服务专业人才的良好社会氛围”的建议。2021年省委宣传部、省民政厅联合开展江苏省“最美养老护理员”选树宣传活动,在全省一线养老护理员中选树百名优秀典型,向全社会展示江苏养老护理员的职业风采和良好形象,进一步激发全省广大养老服务工作者的荣誉感和成就感。部分地区将养老护理员纳入积分落户政策范围,加大褒扬激励力度。在全国首届养老服务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表彰工作,我省有4个集体、8个个人荣获先进。注重提高养老服务从业者政治待遇,淮安盱眙县桂五镇敬老院院长李银江当选党的二十大代表、南通常青乐龄护理院李楠楠当选第十三届全国人大代表。 下一步,我们将认真参考您的建议,持续营造养老服务专业人才发展良好氛围。常态化开展养老服务管理高层次人才培养对接推介活动,帮助应届毕业生做好职业规划。鼓励有条件的地方设立“养老护理员节”“养老护理员关爱基金”,组织开展“最美养老护理员”“优秀养老护理员”“优秀养老院长”和养老服务先进单位等选树活动,提升养老服务人员的职业荣誉感和社会认同感。稳妥推进养老志愿服务平台建设,鼓励低龄老年人服务高龄老年人,形成养老服务发展合力。 衷心感谢您对养老服务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江苏省民政厅 2023年6月24日 联 系 人:姜芳 联系电话:025-83590542 抄 送: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省政协提案委员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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