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兴:倡导慈善生活方式 促进社会共同富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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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宜兴市民政局在省民政厅的关心指导下,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公益慈善事业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把慈善事业摆在事关大局、惠及民生的重要位置,努力把慈善倡导为宜兴市民的一种生活方式,推动慈善事业与经济社会发展互促共进。宜兴市连续两届获得“慈善七星级城市”荣誉称号,三次在省政府“江苏慈善奖”评比中榜上有名;市慈善会被评为江苏省首批最具影响力慈善组织。 一、着力构建多层面的慈善工作体系。一是优架构,慈善组织不断完善。在无锡市率先探索建立村级慈善工作站,构建起“市级慈善会+3个公益基金会、镇级慈善分会、村居慈善工作站”的组织架构,完善了党委统一领导、政府动员推进、人大政协监督的工作机制。2023年完成慈善会换届选举,进一步完善组织体系,配齐配强工作力量。二是激活力,冠名基金不断发展。充分调动社会力量参与慈善事业的积极性,通过企业或个人冠名的方式,先后成立了扶贫帮困、助学圆梦、党员关爱、敬老助老等160个冠名基金,定向参与公益事业,基金总额达1.2亿,年支出1000多万元。三是重宣传,慈善氛围不断造浓。把慈善公益列入城市文明进步的重要指标,以筹办无锡市慈善博物馆为契机,充分挖掘慈善历史资源,用好各类平台载体,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慈善活动,将乐善好施、守望相助的传统美德发扬光大。 二、着力拓宽多元化的捐赠渠道。创新打造多元捐赠模式,年均募集慈善资金9188万元、惠及7.5万余人,为发展慈善事业提供坚实的资金保障。一是“企业认捐”打好基础。一批市级骨干企业坚守初心,年均认捐总金额达800多万元;其中宜兴灵谷化工集团单笔捐赠达5000万元。2023年,联合市教育局成立宜兴市“教育发展基金”,募得善款5180万元。二是“市民网捐”初显成效。2023年,在“99公益日”前期联合镇、街道开展慈善公益系列活动,推广慈善项目,造浓捐赠氛围,短期内募得善款1064.8万元,参与筹款人数达5.25万人,在2022年募集726.3万元的基础上再创新高。三是“艺术家义捐”独具特色。宜兴自古以陶闻名,尤以紫砂著称。我们抓住这一特色,鼓励紫砂匠人用艺术作品奉献爱心,开设慈善拍卖平台,每场拍卖确定拍卖主题,明确善款使用方向,成功打造了独具宜兴特色的慈善拍卖品牌。截至目前已组织慈善爱心拍卖13场,共计拍品2991件,募集资金469.12万元。2023年,组织“幸福•吾社”春拍及“无问西东•心手相牵”秋拍,助力我市“慈善+社区”工作及东西部协作。 三、着力丰富多向性的救助方式。积极构建“慈善+互联网、慈善+乡村振兴、慈善+东西部协作、慈善+社会治理”的融合发展模式,以慈善项目为抓手扩大帮扶覆盖面。一是以慈善补充社会保障。紧扣“六位一体”救助体系,将救助范围从城乡低保对象拓展到低收入边缘家庭和支出型贫困家庭,形成了以基本生活救助、专项社会救助、急难临时救助为主体,社会力量参与为补充的分层分类社会救助格局。二是以慈善服务发展大局。助力乡村振兴,以蟹塘养殖、大棚种植等形式,向困难群众免费送种苗、送培训、送管理,提供致富路径。针对乡村老龄化趋势,累计出资481万元设立“舌尖上的幸福”养老助餐项目。累计提供190万元善款,成立“宜兴市东西部协作慈善基金”助力陕西省延长县;每年出资20万元用于灌南县“智慧助餐”项目。2023年甘肃地震发生时,第一时间组织公开募集,及时将善款物资送至灾区,带去陶都人民的真切关爱。三是以慈善助力社会治理。在“融”字上下功夫,联动多部门发起20个市级慈善项目。利用“教育发展基金”出资1000余万元为部分学校更新教学设备;联合6家市级机关部门开展“伴行成长”项目,为部分偏远小学送去公益社会实践课;打造“宜心同行”特殊困难家庭家教服务项目,为179户失独、伤残家庭开展上门服务;开展“吾社”杯民生微实事工程,打造了20个与百姓生活息息相关的民生服务类项目,更好地发挥慈善资源在“五社联动”机制中的协同作用。 当前,社会文明进步为慈善事业带来了新动力,经济下行压力为慈善工作带来了新挑战。2024年,我们将直面新情况新问题,积极探索符合宜兴实际的路径、方法和机制,切实增强慈善工作实效性。一是坚持政治属性明确慈善发展方向。将为党委政府解忧、为广大群众解难放在突出位置,统筹项目设置,服务全市发展。如在“退圩还湖”政策背景下,在相关镇、街道设立“双扶工作培教基地”,提升渔民再就业能力;在大力发展全域旅游城市的背景下,推进设立宜兴市“生态环保”基金,助力生态文明建设。二是坚持以理念创新促进慈善事业发展。建设“宜兴慈善”网捐平台,广泛设立社区(村)慈善基金,打造群众身边的指尖慈善。紧扣困难群众新期盼,开设帮扶新项目,主动发现、正确识别需要帮助的特殊困难群体,努力实现慈善供需精准对接,有效发挥慈善与其他社会保障制度的集成效应。三是坚持以规范管理提升慈善工作成效。依托“慈善中国”平台,切实落实好资金备案公示、接受审计监督等要求;定期向社会公开慈善财务运行情况,真正让每一笔慈善资金都在阳光下运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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