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14000802/2024-00088 分        类 办理结果公开 儿童福利 其他
发布机构 江苏省民政厅 发文日期 2024-06-24
标        题 对省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第0728号提案的答复
文        号 苏民案复〔2024〕65号 主  题  词
内容概述
时        效
索  引  号 014000802/2024-00088
分        类 办理结果公开 儿童福利 其他
发布机构 江苏省民政厅
发文日期 2024-06-24
标        题 对省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第0728号提案的答复
文        号 苏民案复〔2024〕65号
主  题  词
内容概述
时        效
对省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第0728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日期: 2024-07-05 14:35      浏览次数:    字号:【


王加友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完善新时代未成年残疾人权益保障体系的提案》收悉,经与省残联、省教育厅、省人大办公厅会商研究,现答复如下:

我省持续推进残疾未成年人权益保障体系建设,从残疾预防和残疾儿童康复、教育、保障等诸多领域,完善协调机制、健全法规政策、提升服务水平,为残疾未成年人织密织牢权益保障网。

一、发挥残工委牵头协调作用。2006年,江苏省政府残疾人工作协调委员会更名为江苏省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县级以上地方政府全部建立残疾人工作委员会,协调推进残疾人事业发展。目前,我省已经形成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参与、残疾人组织发挥作用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各级残工委加强统筹协调,推动工作落实,把党委政府的温暖送到残疾未成年人心坎上。

二、发挥人大立法保障作用。省人大常委会颁布实施《江苏省未成年人保护条例》,明确规定对残疾未成年人、生活无着未成年人、留守未成年人、外来人员未成年子女采取特殊保护。2023年,省人大常委会开展了《江苏省未成年人保护条例》立法后评估工作,将从社会保护、家庭保护和政府保护等方面推动残疾未成年人权益保障有关内容持续修改完善。近年来,省人大常委会坚持听取和审议省政府关于民生实事项目实施情况的报告,就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建设、残疾人托养服务等项目开展专题调研,就特殊群体关爱工作进行评议,并向省政府及相关部门提出强化关爱类民生实事资金保障、提升关爱类民生实事内涵水平、广泛引导和组织全社会关爱特殊群体等意见建议。

三、有效落实残疾未成年人相关法规政策。一是规范残疾儿童基本康复服务。2023年,省残联、省教育厅、省民政厅、省卫健委联合制定《江苏省残疾儿童基本康复服务实施规范》,规定县级以上残联应对定点机构内康复服务实施全流程监管,将所有残疾儿童基本康复服务时间、内容、效果纳入到对定点机构的年度评估中。二是开展特殊教育提升计划。2022年,省教育厅、省民政厅、省残联等七部门联合制定《江苏省“十四五”特殊教育发展提升行动计划》,将特殊教育发展情况纳入对市县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督导评价和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纳入各级教育部门对学校的年度综合考评以及对校长年度考评,强化督促落实。三是落实困境儿童保障和关爱政策。综合用好残疾人“两项补贴”、困境儿童保障等政策,兜底保障符合条件的残疾儿童基本生活。落实残疾人两项补贴制度,为符合条件的残疾儿童发放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建立困境儿童分类保障制度和基本生活保障标准自然增长机制,为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发放基本生活补贴,推动各设区市、县(市、区)对重病、重残儿童按照不低于社会散居孤儿基本生活费补贴标准的50%发放基本生活补贴,对年满18周岁仍在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普通全日制专科、普通全日制本科学校和全日制高等职业学校就读的享受基本生活补贴的困境儿童,继续发放补贴至毕业为止。建立困境儿童“主动发现”机制,推动“三步排查、四色管理、N重关爱” ,根据困境儿童的实际需求提供精准化、差别化、个性化服务。推动儿童福利机构纳入定点康复机构,试点向社会残疾儿童开放服务。联合团省委、省教育厅连续4年开展爱心暑托班项目,2023年在全省开设2148个办班点,服务困境儿童和留守儿童等7.03万人。

四、扩大特殊教育覆盖面。一是坚持政府主导、特教特办。为落实国家《残疾人教育条例》和教育部《特殊教育提升行动计划》,省教育厅联合省委编办、省民政厅、省卫生健康委、省残联等部门出台了三期《江苏省特殊教育提升行动计划》,落实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发展特殊教育的责任。全省特殊教育体系不断完善,特殊教育质量不断提高。二是提高残疾儿童教育普及程度。落实义务教育阶段残疾儿童安置不出设区市要求,落实“一人一案”,按照普校为主、特校为辅、送教上门为补充方式进行合理安置。推动特殊教育学校向学前教育和高中阶段教育延伸,特殊教育对象已由传统的三类扩展到九类,孤独症儿童、学习障碍儿童、情绪行为障碍儿童等各类儿童也能得到特殊教育的专业服务。三是大力推进融合教育。省有关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加强普通学校融合教育资源中心建设的指导意见》,推动各地依托普通学校建设融合教育资源中心,全省已建成普通学校融合教育资源中心4200多个。要求普通学校从事特殊教育的教师持教师资格证和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特殊教育专业培训考核合格证从业,目前,全省普通学校已有4000多名教师取得了培训考核合格证,融合教育师资力量得到增强,为融合教育高质量发展提供了保障。

下一步,我们将以更高标准、更严要求、更实举措把委员的真知灼见吸收转化为做好各项工作的具体举措,加强残疾未成年人保障工作的统筹协调、政策落实、信息互通、创新推广,进一步完善新时代未成年残疾人权益保障体系。

一是强化残疾未成年人权益保障工作协调联动。发挥残工委等协调机制的统筹协调作用,强化联动保障机制,协调各有关部门切实履行职责、精诚协作,加强对残疾未成年人各项权益保障工作的信息互通、督导评估、跟踪问效,总结推广基层实践经验,共同维护残疾未成年人各项权益。

二是深化法规政策的贯彻落实。协调各相关部门,推动残疾人保障“一法一条例”落地落实,继续推动《江苏省“十四五”特殊教育发展提升行动计划》《江苏省残疾儿童基本康复服务实施规范》以及残疾人两项补贴、困境儿童分类保障等政策的深化落实,不断创新政策举措,完善关爱机制,加大资金投入,满足残疾未成年人康复、教育、生活、监护、心理健康等多样化需求。

三是加强立法工作。《江苏省未成年人保护条例》(修改)已被列入2024年立法预备项目,我们将适时开展立法调研,认真研究、吸收采纳各方意见建议,高质量做好《条例》的修改和完善工作,为未成年人权益保障提供更加有力的法治保障。

四是扩大特殊教育覆盖面。贯彻落实国家要求和《江苏省“十四五”特殊教育发展提升行动计划》,保障特需学生入学权益,持续扩大特殊教育覆盖面,不断推进融合教育,提高残疾儿童适应社会的能力。

五是加强宣传教育。通过网络、电视、报纸等多种形式加强残疾未成年人权益保障工作的宣传引导,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关注需要帮助的残疾未成年人,形成家庭、学校、社会共同关爱残疾未成年人的良好氛围。



江苏省民政厅

2024年6月24日



联 系 人:朱炜

联系电话:025-83590455

抄    送: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省政协提案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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