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14000802/2024-00091 分        类 办理结果公开 老龄工作 其他
发布机构 江苏省民政厅 发文日期 2024-06-21
标        题 对省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第0494号提案的答复
文        号 苏民案复〔2024〕47号 主  题  词
内容概述
时        效
索  引  号 014000802/2024-00091
分        类 办理结果公开 老龄工作 其他
发布机构 江苏省民政厅
发文日期 2024-06-21
标        题 对省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第0494号提案的答复
文        号 苏民案复〔2024〕47号
主  题  词
内容概述
时        效
对省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第0494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日期: 2024-07-05 14:45      浏览次数:    字号:【


民进江苏省委会:

贵单位提出的《关于加快推进省老龄文明实践基地建设的提案》收悉,经与省卫生健康委会商,现答复如下: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老龄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推动实现全体老年人享有基本养老服务,2022年,省人大社会委、省老龄事业发展研究会开展老龄文明实践基地建设工作,确定在南京、无锡、南通、扬州、宿迁等5个设区市设立首批老龄文明实践基地。民政、老龄、卫生健康等部门对老龄文明实践基地建设工作十分关注,从部门职能出发,积极助力实践基地建设高水平发展。

一、优化养老服务设施规划布局

民政部门完善养老服务机制,不断提升养老服务能力,强化养老服务的顶层设计,形成了广覆盖、多层次、立体化的制度体系。《江苏省养老服务条例》等地方性法规明确了养老服务设施的规划布局,社会力量兴办的养老服务机构可按规定享受土地、规划、建设、融资、补贴、税费、人才等政策。目前我省已认定17个省级养老服务业综合发展基地和21个省级养老服务创新示范企业,实施城企联动普惠养老专项行动,发挥市场在配置养老服务资源中的重要作用。

二、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养老服务

注重发挥市场资源优势,调动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养老服务发展。省财政设立省级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2024年安排预算9.6亿元。对新建、改(扩)建的护理型养老机构床位,由财政资金分别给予每张不低于1万元、5000元的建设补贴。积极推动养老机构降本增效,对符合政策规定的养老机构,享受小微企业等财税优惠政策,用电、用水、用气、用热享受居民价格政策。对于社会力量举办的医养结合机构,符合养老机构备案标准的,及时进行养老机构备案,并按规定给予建设补贴与运营补贴。在建设模式方面,主要采取社会力量投资为主、政府适度补贴的形式,充分调动社会力量和市场资源参与。

三、加强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

民政部门将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作为“强基工程”,多措并举提升养老服务人才队伍专业素质。全省共有89所高等院校开设老年服务等相关专业,在校生超过3万人。省民政厅与南京中医药大学合作,共建全国首个本科以上养老服务与管理学院,推动中医药与养老服务学科交叉融合,培养高层次、复合型养老服务管理人才,三年累计招收本科生526人、硕士研究生66人。推行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制度,2021年至今全省通过技能认定的养老护理员达到12.4万名。“十四五”以来累计培训养老护理员42.2万人次。在全国率先创设养老护理职称体系,首批通过专业技术资格评审168人。建立养老护理员一次性岗位补贴、特殊岗位津贴等激励制度,鼓励更多人留在养老护理岗位上。

四、注重老年友好环境建设

根据国家部署,2021年以来,省老龄办组织开展全国示范性老年友好型社区创建活动,全省城乡社区积极参与创建活动,从改善老年人的居住环境、方便老年人的日常出行、提升为老服务质量、扩大老年人的社会参与、丰富老年人的精神文化生活、提高为老服务的科技化水平等方面不断提升社区服务能力和水平,更好地满足老年人在居住环境、日常出行、健康服务、养老服务、社会参与、精神文化生活等方面的需要。2021—2023年,全省共有163个城乡社区成功创建全国示范性老年友好型社区,数量连续三年居全国第一。省民政厅连续四年将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纳入省政府民生实事,2020-2023年累计完成改造14万户。 

五、推进医养结合服务

卫生健康部门深入推进医养结合,推动社区医院设置老年、康复、护理、安宁疗护等床位,鼓励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拓展医养结合服务。全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新增康复、护理、安宁疗护床位4185张,占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总床位数的比例提高到35.8%。养老机构和医疗机构累计签约2107对,规范签约率达到98%。开展全国医养结合示范县(市、区)和示范机构创建,遴选确定5个县(市、区)和12个机构,以示范创建引领医养结合工作高质量发展。开展老年友善医疗机构建设,全省共建成老年友善医疗机构2621家,建成率97%,其中优秀单位725家,建成率26.8%。

六、丰富老年人精神文化生活

2016年至今,省老龄办持续实施老年文化、体育、教育、健康等老年精神关爱项目,为全省有需要的老年人提供免费的、优质的精神关爱资源,参与其中及受益的老年人达数十万。其中,江苏省老年春节联欢会已连续举办十二届,每年各地1000多支老年艺术团队、30000多名老人积极参与海选和汇演;江苏省老年大学合唱节、江苏省老年书画摄影展、江苏省老年太极健身推广展演等活动连续举办四届,逐渐形成品牌效应;老年教育进社区、老年法律服务、老年健康科普行动、老龄全媒体新闻行动等项目为老年人提供了精神文化生活方面的服务。每年联合省体育局举办江苏省老年人体育节,各地老年人参与其中、乐享健身。每年“敬老月”期间,全省各地密集开展老年人文体活动,2016年至今,举办各类老年人文体活动22616场,进一步丰富了老年人精神文化生活。

下一步,省民政厅、省卫生健康委将进一步吸纳贵单位提出的建议,持续加快推进省老龄文明实践基地建设。一是积极协同相关部门,充分利用现有资源,优化养老服务设施的规划和布局,避免重复建设,实现区域覆盖和均衡布局,助推老龄文明实践基地进一步发展。二是继续落实好养老机构建设补贴、运营补贴政策,大力培育养老服务市场,落实支持社会力量参与养老服务的土地政策、融资政策、税费优惠、财政支持、人才支持等待遇,引导更多专业社会力量参与医养结合服务发展。三是联合相关部门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的若干措施》,强化养老服务人才发展顶层设计。坚持从长、从专,打造规模适度、结构合理、德技兼备的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常态化开展养老护理员年度轮训和岗前培训。开展中国特色学徒制、订单式培养,通过企业和院校联合培养,加大养老服务领域技能人才供给。推广“物业+养老”“家政+养老”等模式,拓展养老服务人才来源渠道。四是持续开展全国示范性老年友好型社区创建活动,2024年全省创建不少于50个全国示范性老年友好型社区,“十四五”期间,全省至少创建200个全国示范性老年友好型社区。五是进一步加强老年医疗质量建设和能力建设,鼓励老年友善医疗机构、医养结合机构、基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争创老龄文明实践基地,同时在老龄文明实践基地嵌入医疗卫生机构或者采取签约合作等形式,共同推动医养结合,为广大老年人提供更好的医疗卫生服务。六是持续做实老年精神关爱工作,继续实施老年精神关爱项目,举办江苏省第十三届老年春节联欢会、第五届老年大学合唱节、第五届老年书画摄影作品展、第五届老年太极健身推广展演等活动,组织开展全省“敬老月”活动,进一步丰富老年人精神文化生活。



 江苏省民政厅

2024年6月21日



联 系 人:李文萃

联系电话:025-83590671

抄  送: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省政协提案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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