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14000802/2024-00112 分        类 政策文件 老龄工作 通知
发布机构 江苏省民政厅 发文日期 2024-08-24
标        题 关于开展2024年全省“敬老月”活动的通知
文        号 苏老龄委〔2024〕6 号 主  题  词 敬老月,老龄工作,养老服务
内容概述 关于开展2024年全省“敬老月”活动的通知
时        效
索  引  号 014000802/2024-00112
分        类 政策文件 老龄工作 通知
发布机构 江苏省民政厅
发文日期 2024-08-24
标        题 关于开展2024年全省“敬老月”活动的通知
文        号 苏老龄委〔2024〕6 号
主  题  词 敬老月,老龄工作,养老服务
内容概述 关于开展2024年全省“敬老月”活动的通知
时        效
关于开展2024年全省“敬老月”活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4- 09- 05 10: 55 来源: 厅老龄工作处 浏览次数: 字号:【

各设区市老龄工作委员会,省老龄工作委员会各成员单位,各涉老社会组织: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老龄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弘扬中华民族孝亲敬老传统美德,营造养老孝老敬老良好社会氛围,根据全国“敬老月”活动统一部署安排,结合我省工作实际,现将2024年全省“敬老月”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宗旨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全省广泛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敬老爱老助老活动。坚持以老年人为中心的理念,强化社会保障、养老服务、健康支撑三大体系建设,深入开展人口老龄化国情省情教育,加强对老年人关爱帮扶,促进老年人社会参与,做好老年人权益保障,大力弘扬孝亲敬老传统美德,扎实推进老年友好型社会建设。

二、活动主题

坚持以老年人为中心,构建老年友好型社会

三、活动时间

2024年10月1日至31日

四、活动内容

(一)开展走访慰问,加强关爱帮扶。协调各级党政领导带头走访慰问老年人,充分传递党和政府对老年人及老龄事业的关心重视。动员组织广大党员干部、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社会各界力量,以特殊困难老年人为重点对象,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走访慰问和关爱帮扶活动,积极主动提供送生活救助、送养老服务、送医药健康、送文化娱乐、送法律援助等志愿公益服务。组织开展老年人运用智能技术培训,提升老年人数字素养,为老年人送温暖、解难题、办实事,排查化解涉老矛盾纠纷,让关爱帮扶老年人成为全社会的自觉行动和文明风尚。

(二)促进社会参与,丰富文体活动。深入开展新时代“银龄行动”,组织动员教育、科技、农业、文化、卫生等领域的老年知识分子积极参加智力援助行动,鼓励引导更多老年人广泛参与社区治理等志愿服务。充分发挥各地老年大学、老年人体育协会、基层老年人协会优势,积极组织开展广场舞、健步走、太极拳、歌咏、阅读、书画、摄影等适合老年人的文体活动。广泛开展“九九重阳”全民健身主题活动,鼓励在“重阳节”当天免费向老年人开放体育场馆和公共体育场地设施。将老年残疾人健身体育纳入全民健身整体安排,推出更多适合老年残疾人的康复健身体育方法和活动。支持企业开发适合老年人的养生旅游、医疗旅游等休闲度假类产品。

(三)优化法律服务,维护合法权益。深入开展“法律服务助老护老”行动,推动平台服务便老、优质服务援老、公证服务惠老、调解服务助老、公益服务爱老、普法服务护老,积极为老年人提供更加可感、可知、可及的公共法律服务。持续开展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工作,加强风险监测和预警提示,引导有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在“敬老月”期间开展形式多样的老年人防骗宣传。强化《民法典》《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江苏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等普法宣传,加大老年人维权知识宣传力度,提升老年人维权意识和维权能力。

(四)普及健康知识,提高健康水平。大力宣传老年人健康管理服务、老年健康与医养结合、中医药健康管理等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政策,普及老年常见病和慢性病防治、伤害预防、应急救助、心理健康、生命教育等健康知识。深入开展老年口腔健康、老年营养改善、老年心理关爱、阿尔茨海默病防治促进和老年听力健康促进行动,促进健康老龄化。深入开展“体重管理年”活动,加强老年人体重管理,发挥基层防病治病和健康管理作用,指导老年人选择适口餐食,坚持适当运动,维持适宜体重。

(五)强化宣传倡导,营造敬老氛围。组织开展人口老龄化国情省情教育活动,在全社会凝聚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广泛共识。加大基本医疗保险、长期护理保险宣传力度,促进老年人对医疗保障政策的熟悉理解。开展“广电惠民”服务提升行动,拓展“智慧广电+养老”等业务应用。协调推进“重温经典”频道进养老机构活动,以经典影视内容持续扩大老年文化服务供给。推广加强农村养老服务典型经验,弘扬孝老敬老文明乡风。鼓励创作播出敬老题材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作品,做好敬老养老助老公益广告展播活动。推进老年阅读工作,满足老年人不断丰富的阅读需求,开展向老年人推荐优秀出版物活动。实施“幸福老年全媒体新闻行动”,协调推动新闻媒体对老年人幸福生活、孝老爱亲家庭典型事迹、老龄工作优秀做法等进行专题报道。持续深化新时代文明实践巾帼志愿阳光行动,推动营造关心爱护老年人和支持老龄事业发展的良好氛围。

(六)做实主题活动,扩大社会影响。省级将开展十项“敬老月”系列主题活动:举办全省“敬老月”主题宣传活动;开展省领导走访慰问老年人活动;在《新华日报》刊登致全省老年人的慰问信;在《新华日报》报道全省老龄事业发展成效;召开《江苏省老龄事业发展报告(2024年)》新闻发布会;举办江苏省第三届“老年达人”运用智能技术大赛;举办江苏省第五届老年大学合唱节汇演;举办2024年江苏省老年太极健身展演;举办“爱小护老”普法宣传课堂;开展老年人反诈宣传活动。各地各部门要积极响应和宣传“十个一”活动,同时精心组织本地本部门的“敬老月”系列主题活动,在全省上下掀起浓厚的敬老爱老文明风潮。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谋划。各级老龄委要高度重视“敬老月”活动,切实加强对本地区活动的组织领导,做到提早谋划、精心安排、统筹推进,认真落实《“十四五”国家老龄事业发展和养老服务体系规划》提出的“每个县(市、区)每年开展一次‘敬老月’活动”的工作要求。各级老龄办要加强与成员单位的协调配合,充分发挥各相关部门、行业的优势,整合资源,打造一批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敬老爱老活动。

(二)灵活创新,注重实效。创新活动形式,丰富活动内容,确保活动取得实效。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不搞铺张浪费,不搞形式主义。

(三)面向基层,扩大影响。坚持面向基层、面向群众,注重统一组织活动和群众自发开展活动相结合,充分发挥涉老社会组织作用,发动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充分利用主流媒体、新媒体、自媒体平台,加强对“敬老月”活动的宣传报道,不断扩大活动影响力和覆盖面。

各设区市老龄委、省老龄委各成员单位、各涉老社会组织要根据本通知精神,结合实际组织开展“敬老月”活动,并于2024年11月8日前将“敬老月”活动总结和活动情况统计表以电子版形式发送至联系人邮箱。

联 系 人:李文萃

联系电话(传真):025—83590671

电子邮箱:435727491@qq.com


附件1.2024年各设区市敬老月活动情况统计表.xls

附件2.2024年省老龄委成员单位、省级涉老组织敬老月活动情况统计表.xls



江苏省老龄工作委员会

                              2024年8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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