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贯彻第十九次全省民政会议精神系列述评之一 | 锚定“幸福民政”建设总目标 满足群众美好生活新期待
来源:厅办公室      发布日期:2025-02-15浏览次数:

中国式现代化,民生为大。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家事国事天下事,让人民过上幸福生活是头等大事。民政部门作为民生工作的主体部门,必须把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重大任务,把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奋斗目标。全省民政会议强调,要顺应人民群众对高品质生活新期待,围绕“幸福民政”多措并举推动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幸福民政”标定了江苏民政工作的前进航向,必须深入学习、深刻领悟,切实把美好“蓝图”转化为江苏大地的生动实践。

充分认识“幸福民政”的探索成果。近年来,全省民政系统大力推进“幸福民政365工程”,聚焦“惠民生”“优服务”“助发展”三大主攻方向,高质量打造江苏民政“六苏”工作品牌,实施“文化铸魂”“法治立规”“人才强基”“智慧提效”“安全筑底”五个工程,办好了一批惠民生、暖民心的民生实事,推出了一批优服务、助发展的政策措施,谋划了一批激活力、强动能的改革举措,在“幸福民政”建设的理论、路径、模式等方面进行了积极探索实践,为全面推动“幸福民政”建设打下了坚实基础。

深刻领悟“幸福民政”的内涵要义。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高品质生活日益增长的新期待,坚持以人民群众的“幸福感”“满意度”作为衡量工作成效的重要标尺,高质量打造“苏扶助困、苏适养老、苏童成长、苏社有为、苏慈大爱、苏服万家”等江苏民政工作品牌,采取一系列惠民生、暖民心、解民忧的务实举措,为群众生活提供更加坚实的供给与保障,增添更多的美好与温馨,让幸福感更加饱满、更可持续。

精准把握“幸福民政”的着力重点。“幸福民政”首先要体现在对象的扩面上,就是要做到一个困难群众都不能掉队、一个家庭都不能缺少,都要共享改革发展成果;其次,要体现在保障的标准上,持续推进最低生活保障、儿童福利保障、残疾人两项补贴标准稳步提升,做到与江苏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再次,要体现在服务的质量上,始终紧跟人民群众的新期待新要求,着力丰富服务内容、拓展服务方式,实现养老、儿童、婚姻、殡葬等基本社会服务的优质便捷可及。

全面落实“幸福民政”的部署要求。要不断完善政策制度体系、服务保障体系、监督管理体系、社会参与体系,切实增强民政工作内生动力;要做好“十五五”规划编制工作,精心谋划一批政策举措、改革任务和重点项目,将改革蓝图转化为“施工图”和“任务书”;要大力传承发扬为民服务孺子牛精神,多站在群众角度想问题、做决策、解难题;要加强民政人才队伍建设、完善法规规章制度体系、建强民政服务阵地,确保民政事业行稳致远。

春日启新程,奋楫正当时。“幸福民政”的美好蓝图已经绘就,全省民政部门要勠力同心、攻坚克难,用千辛万苦的干,解决千头万绪的难,办好千家万户的事,持续为民生加温、为幸福加码,让群众的笑脸成为“幸福民政”的最好注解,把美好蓝图变成幸福实景,为谱写“强富美高”新江苏现代化建设新篇章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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