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有力度,民生才有温度。习近平总书记对民政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既从整体上强调各级民政部门要坚持改革创新,又突出强调民政工作要完善政策制度体系、服务保障体系、监督管理体系、社会参与体系。这深刻阐明了民政工作发展的动力源泉,指明了民政工作改革发展的目标方向。全国和全省民政会议高扬改革创新旗帜,要求我们紧跟时代步伐,顺应实践发展,突出问题导向,全面完善“四个体系”,用改革创新的精神破难题、增活力、提质效,为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持续注入强劲动力。一要完善政策制度体系。政策制度体系是推进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基石。要紧扣制度建设这条主线,做到改革与法治相统一,不断加强民政领域法治建设,健全保障和改善民生制度体系。要紧盯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出台完善困境儿童福利、殡葬服务管理、慈善事业促进和社会组织管理等政策制度,加快社会救助、未成年人保护、地名管理等地方性法规制修订进程。要加强民政领域相关标准制定实施,鼓励基层改革探索,及时把基层创新成果固化为标准制度,在康养产业、为老为小服务、新质生产力发展等方面推出更多江苏首提首发首倡的地方标准,并力争上升为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以标准化促进规范化、专业化。要注重政策衔接和协同配套,持续打通社会救助、社会福利等制度有效实施中的卡点堵点问题,做好政策取向一致性评估,既要防范政策空隙造成的兜底失灵,又要避免多重叠加带来的悬崖效应,构建完备的政策制度体系。二要完善服务保障体系。服务保障体系是推进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关键支撑。要着眼补短板、提质效、优服务,加力加速保障体系建设。首要的是优化设施布局,筑牢硬支撑,加强基层民政服务站建设,加快健全县(市、区)、乡镇(街道)、村(社区)三级民政服务网络。关键的是壮大人才队伍,全方位引好育好用好民政专业人才、技能人才,提升软实力。重要的是强化智慧赋能,加速推进“智慧民政”建设,助推民政工作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同时,要加大上下联动、左右协同,为民政事业发展创造良好环境;进一步增强做好民政工作的使命感责任感,发扬孺子牛精神,用自己的“辛苦指数”,换取群众的“幸福指数”。三要完善监督管理体系。监督管理体系是推进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的有效保证。民政服务对象特殊,多是老、幼、残、弱等特殊群体;民政资金性质特殊,都是老百姓的“救命钱”“保命钱”;民政工作属性特殊,都是老百姓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事情。要充分认识到群众的事再小都是大事,救命的钱再少也要用好、管好。要强化民政领域综合监管,聚焦具体监管事项,聚焦监管薄弱环节,加强与其他职能部门的协作配合,充分发挥巡视、纪检、审计、督察的作用,切实统筹好各类监管资源,构建权责明晰、多元共治的监管体系,实现事前事中事后全链条全领域监管,补齐监管短板、堵塞监管漏洞,切实把该管的管好、管到位。四要完善社会参与体系。社会参与体系是推进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力量。社会性是民政工作的重要属性。要坚持有为政府、有效市场、有爱社会一体推进,更好凝聚民政事业发展合力。要用好市场资源,完善税收、土地、金融等政策,在养老服务、康复辅具等产业发展中,更加用好国有资本、社会资本、产业资源,不断壮大发展规模,改善供给体系,满足广大群众美好生活需求。要用好社会资源,鼓励引导社会组织、慈善力量等有序参与民政工作,拓展解决民生问题的资源渠道,让全社会更有爱心、更具正能量,实现多元社会力量在民政工作上的衔接配套、良性互动,为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持续注入强劲动力。惟改革者进,惟创新者强。江苏承担着走在前、做示范的时代重任,肩负着探索探路的历史使命,这客观要求我们进一步解放思想、更新观念,在“政策+”“服务+”“监管+”“参与+”上汇智聚力,用改革创新的精神破难题、增活力、提质效,激发江苏民政事业改革发展的动力源泉,谱写“幸福民政”建设的崭新篇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