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南京市居家适老化改造产品“焕新”行动政策摘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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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补贴范围 南京市内常住老年人(自申请之日起年满60周岁)及家庭。对已经享受过政府购买居家适老化改造服务补贴的老年人,可按本年度补贴标准继续享受政策,但购买产品与往年消费品以旧换新适老化改造不得重复。同一房屋或老年人不可同时享受居家适老化改造和家装家居、旧房装修两类补贴政策。 二、补贴标准 在省、市建议补贴目录的基础上,各区可结合老年人实际需要对补贴目录进行优化完善,目录内产品均按成交价格进行补贴,补贴先到先得,补完即止。 补贴标准为:老年人家庭自付70%,政府补贴30%,补贴上限为每户累计15000元。 三、补贴流程 (一)补贴资格申请 老年人及家庭可通过“江苏民政”微信公众号—“微服务”—“居家适老化改造”移动端应用,或“苏服办”APP—“居家适老化改造”移动端应用提出申请,并按要求上传申请材料,经审核后确认补贴资格。 申请材料包括:(1)仅选择辅具配备:老年人身份证证件照片(正反面)、老年人购买适老辅具申请承诺书;(2)选择设施改造等:老年人身份证证件照片(正反面)、改造房屋房产证明材料照片(不动产权证、宅基地权属证、购房协议或村居居住等相关证明)、老年人家庭改造申请承诺书。 (二)购买及结算 老年人家庭与服务商签订合同→按合同约定支付自付金额→完工验收(服务商完工并经老年人自主质量验收)→服务商提交补贴申领材料→材料审核→补贴资金原则上15个工作日内拨付至服务商银行账号。 补贴申领材料包括:合同、购置物品清单、房屋改造前水印照片及定位、改造后水印照片及定位;发票和老年人家庭自付部分支付凭证、验收合格确认单、申领补贴承诺书、服务商申领补贴银行账号信息。 (三)售后及投诉处理 适老化改造售后应当按照有关标准执行,确保服务质量。实施过程中所产生的争议投诉,应按市场交易规则处理,相关部门要加强联动,加快投诉处理进程,确保好事办好。 其他事项,均严格按照省四部门文件执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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