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14000802/2025-00012 分        类 政策文件 儿童福利 意见
发布机构 江苏省民政厅 发文日期 2025-05-23
标        题 关于进一步做好困境孤独症儿童关爱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
文        号 苏民儿童〔2025〕2号 主  题  词 儿童关爱服务,困境儿童,指导意见
内容概述 关于进一步做好困境孤独症儿童关爱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
时        效
索  引  号 014000802/2025-00012
分        类 政策文件 儿童福利 意见
发布机构 江苏省民政厅
发文日期 2025-05-23
标        题 关于进一步做好困境孤独症儿童关爱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
文        号 苏民儿童〔2025〕2号
主  题  词 儿童关爱服务,困境儿童,指导意见
内容概述 关于进一步做好困境孤独症儿童关爱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
时        效
关于进一步做好困境孤独症儿童关爱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
发布日期: 2025- 06- 05 09: 31 浏览次数: 字号:【

各设区市民政局、医保局、残联:

为贯彻落实民政部、中国残联《关于加强困境孤独症儿童关爱服务工作的通知》(民发﹝2024﹞75号)精神,加强困境孤独症儿童基本生活保障、康复救助帮扶、兜底监护支持,引导全社会关心关爱困境孤独症儿童,现就进一步做好困境孤独症儿童关爱服务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深刻理解困境孤独症儿童关爱服务工作内涵。困境孤独症儿童是指困境儿童中经确诊患有孤独症谱系障碍的儿童。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充分认识到开展困境孤独症儿童关爱服务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儿童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提升儿童福利工作水平,增进孤独症儿童及其家庭福祉的重要举措。要以促进困境孤独症儿童健康成长、全面发展为目的,以完善困境孤独症儿童全程关爱服务体系和保障政策为手段,加强统筹协调、资源整合,形成家庭、政府和社会协同发力的良好局面。

二、建立健全信息共享动态管理机制。各地民政部门要主动对接医保部门和残联组织,建立困境孤独症儿童关爱帮扶协调联动工作机制,实现困境孤独症儿童救助保障、医疗康复等数据共享。要加强对儿童福利服务机构工作人员、儿童督导员、儿童主任的健康知识培训,了解认识孤独症的基本特征以及早发现、早诊断、早干预的重要性。落实困境儿童、流动儿童、留守儿童监测摸排和定期巡访制度,及时发现其中疑似孤独症儿童,引导儿童父母或其他监护人主动配合儿童孤独症的筛查、诊疗、康复等服务。征求儿童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同意后可将确诊的困境孤独症儿童信息纳入民政部门重点关爱服务对象信息台账,建立完善困境孤独症儿童档案。积极发挥“苏童成长”综合服务平台作用,实施动态管理,提升数据质量。

三、全面落实基本生活保障。各地民政部门要通过“大数据+铁脚板”等方式,全面摸排、系统评估、精准掌握困境孤独症儿童在基本生活、医疗保障、康复救助、监护照料、发展支持等方面的需求。利用“六一”主题宣传月、“世界孤独症日”等节点,组织开展困境孤独症儿童关爱服务政策宣传。及时将符合条件的困境孤独症儿童及其家庭按规定程序纳入困境儿童分类保障、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供养、临时救助、残疾人两项补贴等社会救助保障范围。按规定落实低保家庭中未成年人增发不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10%的保障金、贫困家庭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参照当地社会散居孤儿基本生活费补贴标准发放、重残重病儿童按照不低于当地社会散居孤儿基本生活费补贴标准50%发放等基本生活保障政策。通过主动帮办、线上申办、跨区域通办等方式,为困境孤独症儿童申领救助提供支持。对暂不符合救助条件的,纳入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范围,视情转介慈善救助或链接社会资源予以帮扶。

四、切实加强医疗保障和康复救助。统筹发挥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残疾儿童康复救助等制度的综合保障作用,确保符合条件的困境孤独症儿童“应保尽保、应康尽康、应救尽救”。落实儿童孤独症门诊特殊病保障政策,医保基金支付门特待遇按照不低于相应住院标准执行。已将城乡居民纳入长期护理保险参保范围的地区,要健全失能评估标准体系,将符合条件的困境孤独症儿童纳入长期护理保险保障范围。各地残联组织要将符合条件的0-16周岁困境孤独症儿童全部纳入残疾儿童康复救助保障范围。协调指导孤独症定点专业康复机构为困境孤独症儿童提供康复服务。优化医疗评估和康复项目,提升康复服务质效。

五、充分发挥儿童福利服务机构阵地作用。各地民政部门要深化儿童福利服务机构改革,积极推进机构“开门办院”,为困境孤独症儿童及其家庭提供日间照料、早期干预、康复训练和家庭康复训练指导等服务。对于符合法定长期监护和临时监护条件的困境孤独症儿童,儿童福利机构、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要履行好收留抚养和兜底监护职责。在为机构内困境孤独症儿童提供专业化服务的基础上,拓展服务对象范围,精准对接机构外困境孤独症儿童多样性、合理性服务需求。各地儿童福利服务机构要通过招聘专业人才、与专科医院或专业康复机构合作、引入公益慈善资源等方式,持续提升机构康复服务能力。各地残联组织要依申请将符合条件的儿童福利机构、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及时纳入残疾儿童定点康复服务机构,加强行业管理和业务指导,按政策为儿童福利服务机构开展康复救助提供保障和支持。

六、有力推动困境孤独症儿童家庭关爱赋能。各地民政部门要组织儿童督导员、儿童主任、儿童社工、儿童志愿者面向困境孤独症儿童家庭开展结对关爱活动,并及时将信息更新至“苏童成长”综合服务平台。各地残联组织要积极发挥各类孤独症家长组织和精神残疾人及亲友协会作用,推动将困境孤独症儿童及其家庭纳入孤独症儿童家庭自助互助服务。各地民政部门、残联组织要开展困境孤独症儿童家庭照护知识培训,帮助家长正确认识、科学对待孤独症问题,建立合理的康复预期,掌握与儿童沟通、促进儿童康复等方面的知识和技巧。鼓励有条件的儿童福利服务机构探索开发困境孤独症儿童家长力所能及的公益性岗位或提供相应辅助性服务工作,引导困境孤独症儿童家庭助人自助、互助互救。残疾儿童定点康复服务机构要支持引导儿童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积极参与儿童康复全过程,共同制定和实施康复计划,提升服务针对性和有效性;对于确因客观原因无法到机构接受康复服务的困境孤独症儿童,有条件的机构可以视情提供上门服务。

七、协同促进多元服务融合发展。发挥民政、医保部门和残联组织政策叠加效应,联动儿童福利服务机构、定点康复机构等专业技术力量,发动公益慈善组织、爱心单位、社会工作者、志愿者等社会力量参与融合服务,共同促进困境孤独症儿童身心全面发展。各地民政部门要指导乡镇(街道)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村(社区)关爱服务困境儿童的工作站点提供困境孤独症儿童社区融合服务,开展孤独症儿童家庭可参与、可融入的社区活动,组织孤独症科普宣传,营造全社会理解尊重、关心关爱困境孤独症儿童及其家庭的良好氛围。各地民政部门、残联组织要加强与教育部门的沟通联系,按照“一人一案、分类安置”要求,协调做好困境孤独症儿童教育融合工作,对于具备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困境孤独症儿童,帮助其随班就读;对于无法随班就读的,支持其通过在普通学校特教班、特殊教育学校就读等方式接受教育。统筹利用各地儿童福利机构挂牌特殊教育学校、联办特教办学点或内设特教班等资源,就近就便服务机构外困境孤独症儿童。聚焦16-18周岁有就业潜力的困境孤独症儿童需求,引导慈善组织培育开发职业体验、岗位实践、就业锻炼等社会适应性公益慈善项目。

八、努力构建资源统筹、社会参与的关爱服务体系。各地民政部门、残联组织要将加强困境孤独症儿童关爱服务作为推动我省儿童福利和残疾人事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工作内容,协调推动教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卫生健康、医疗保障等部门落实相关救助政策,团委、妇联等群团组织设立专项关爱帮扶项目。统筹衔接服务类社会救助、助残、托幼等关爱服务政策,整合优化慈善救助、志愿服务、结对帮扶、邻里互助等社会资源。积极培育孵化困境孤独症儿童康复服务领域社会组织,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支持相关社会组织提供访视照料、心理慰藉、康复训练、社会融入等多样化服务。各地在开展工作时要注意保护困境孤独症儿童个人隐私,避免给儿童及其家庭“贴标签”,努力为孤独症儿童创造更加包容、友好、支持的社会环境。



江苏省民政厅

江苏省医疗保障局

江苏省残疾人联合会

2025年5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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