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民政厅民生热点10问
发布日期: 2025-09-18 17:36      浏览次数:    字号:【


一、我是一名外来务工人员,听说婚姻登记可以“全国通办”了,这对我来说是个非常好的政策,是不是在全国境内的所有人员都适用这个政策?

答:自2025年5月10日起,实施新修订的《婚姻登记条例》,其中婚姻登记“全国通办”是重要增补内容,极大地方便了群众异地办理婚姻登记,打破了地域限制,无论身处何地,只要符合条件,都能更便捷地办理婚姻相关登记事项,但是并不是指在国内的所有人员都符合政策条件。“全国通办”具体适用范围是:双方均是内地居民;或者一方是内地居民,另一方是外国人、港澳台居民或华侨的。以上人员的结婚登记、离婚登记和补领婚姻登记证件也属于“全国通办”的受理范围,并且可以在任一有相关婚姻登记权限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

二、新修订的《婚姻登记条例》实施后,办理结婚登记有什么变化吗?

答:新修订的《婚姻登记条例》实施后,内地居民办理结婚登记在证件材料方面有了明显的简化。以前结婚登记需要男女双方出具本人的居民身份证、户口簿以及本人无配偶和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而现在,内地居民申请结婚登记,仅需出具本人的居民身份证,以及本人无配偶和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不再需要出具户口簿。这一变化是从人口流动客观规律出发,随着全国婚姻信息联网,民政部门在办理婚姻登记时无需再依靠户口簿来核实信息,极大地精简了办理结婚登记所需的证件、证明材料,让结婚登记变得更加便捷高效。

三、新条例提到婚姻登记机关要提供婚姻家庭辅导服务,具体包含哪些内容呢,是免费的吗?

答:婚姻家庭辅导服务旨在帮助当事人树立正确的婚恋观、家庭观,提升婚姻家庭生活质量。具体内容涵盖多个方面:婚前教育方面,会为准备步入婚姻殿堂的新人提供婚姻生活规划指导,包括夫妻角色定位、家庭责任分工、沟通技巧等知识讲解,帮助新人做好心理和生活准备;婚姻关系辅导,针对婚姻中出现矛盾的夫妻,辅导师会协助分析矛盾产生的原因,提供调解服务,帮助双方改善沟通模式,增进彼此理解,修复夫妻关系。目前全省所有婚姻登记机关提供的婚姻家庭辅导服务都是免费的。

四、请问外地人如果在本地遇到生活困难,能申请救助吗?

答:对于外来人员在江苏遇到基本生活困难,主要通过临时救助的方式给予帮助。近年来,我们不断放宽临时救助条件,逐步将临时救助对象由保障户籍地居民向保障全体居民转变,逐步取消急难临时救助户籍地、居住地申请限制。对因灾、因祸、因突发事件等导致基本生活陷入困境的非本地户籍人员,可直接向急难发生地乡镇(街道)申请临时救助,当地乡镇(街道)或县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可帮助临时遇困群众救急解难。

五、我和老伴今年都80多岁了,住在一个老旧小区里,随着年龄增长感觉在家中生活多有不便。听说政府正在推广家庭适老化改造,购买一些老年产品用品还有补贴,请问有哪些具体政策?

答:从去年起,省民政厅认真落实国家消费品以旧换新适老化改造政策,取得积极成效。今年,进一步优化政策举措,引导老年人根据实际需求自主选择房屋改造服务或购买辅具,提升居家生活品质。一是申请更便捷。老年人本人、亲属或所在社区工作人员可通过“江苏民政”微信公众号、“苏服办”微信小程序等渠道进入居家适老化线上平台,根据步骤提示申请所需的适老产品或改造服务。我们还通过社区养老顾问以及基层适老生活体验中心串联服务需求,强化供需适配。二是补贴更优惠。今年补贴比例为购买适老产品总价的30%,最高补贴金额15000元,较去年有了较大幅度的提升。同时更加注重通过市场化机制满足老年人多层次多样化需求。三是品种更多样。今年补贴产品目录共计7大类68小类,涵盖居室改造、厨卫改造、适老辅具、智能监测等多领域多门类。各地还积极拓展补贴清单,清单内产品均按照成交价格进行补贴。

六、我的父亲今年75岁了,一直享受国家低保政策,去年开始因脑梗半身不遂卧床在家,想了解一下还有没有其他惠民养老政策?

答:2022年我省印发《江苏省基本养老服务指导性目录清单》,将经济困难老年人养老服务、护理补贴制度列入基本养老服务范畴。其中低保对象和分散供养的特困对象中80周岁及以上的老年人,按不低于60元/月/人的标准发放养老服务补贴;低保对象中经能力综合评估认定为重度失能和完全失能的6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按不低于100元/月/人的标准发放养老护理补贴。入住养老机构的老年人,补贴支付给相应机构;居家老年人,可通过政府购买第三方服务的方式提供上门服务。服务申请可前往老年人户籍所在地社区或咨询当地县(市、区)民政部门。您父亲的情况可参照经济困难老年人护理补贴政策,经申请后由民政部门委派专业评估组织上门进行能力评估,确认符合重度失能或完全失能等级后,即可按当地标准享受相应护理补贴政策。

七、我省困境孤独症儿童可以享受哪些关爱服务?

答:困境孤独症儿童在基本生活、康复救助、监护支持等多方面可能存在多重压力。省民政厅、省医保局、省残联于2025年5月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困境孤独症儿童关爱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从深刻理解困境孤独症儿童关爱服务工作内涵、建立健全信息共享动态管理机制、全面落实基本生活保障、切实加强医疗保障和康复救助、充分发挥儿童福利服务机构阵地作用、有力推动困境孤独症儿童家庭关爱赋能、协同促进多元服务融合发展、努力构建社会参与的关爱服务体系等八个方面强化政策设计。结合江苏实际,重残重病儿童基本生活费补贴按照不低于当地社会散居孤儿基本生活费补贴标准的50%发放,鼓励儿童福利服务机构“开门办院”,为困境孤独症儿童及其家庭提供日间照料、早期干预、康复训练和家庭康复训练指导等服务;率先实施困境孤独症儿童门诊特殊病保障政策,0-16周岁困境孤独症儿童康复救助政策等。

八、我家里有一名残疾人,想了解一下政府有什么关于残疾人的补贴政策?

答:2016年,我国全面建立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我省的补贴对象应具有本地户籍、有效残疾人证、符合政策衔接相关要求。具体有以下几类: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对象为低保家庭内的残疾人;低保家庭外无固定收入的智力、肢体、精神、视力重度残疾人,无固定收入是指残疾人连续六个月工资性收入、经营净收入、财产净收入、转移净收入等各类收入的月平均值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家庭人均收入在当地低保标准2倍以内的一户多残、依老养残特殊困难残疾人。部分有条件的地区扩面到了其他困难残疾人。收入依托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进行核查。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对象为残疾等级评定为一级、二级且需要长期照护的重度残疾人,部分有条件的地区扩面到了三、四级智力、精神残疾人。

九、我是一名志愿者,想参加慈善组织招募志愿者开展的慈善服务,需要注意哪些事项?

答:2024年9月5日正式施行的新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对慈善组织招募志愿者参与慈善服务作出以下规定,志愿者可以予以关注:一是慈善组织招募志愿者参与慈善服务,需要专门技能的,应当对志愿者开展相关培训;二是慈善组织招募志愿者参与慈善服务,应当公示与慈善服务有关的全部信息,告知服务过程中可能发生的风险;三是慈善组织根据需要可以与志愿者签订协议,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约定服务的内容、方式和时间等;四是慈善组织应当对志愿者实名登记,记录志愿者的服务时间、内容、评价等信息;五是根据志愿者的要求,慈善组织应当无偿、如实出具志愿服务记录证明;六是慈善组织安排志愿者参与慈善服务,应当与志愿者的年龄、文化程度、技能和身体状况相适应;七是慈善组织应当为志愿者参与慈善服务提供必要条件,保障志愿者的合法权益;八是慈善组织安排志愿者参与可能发生人身危险的慈善服务前,应当为志愿者购买相应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十、我想向互联网上的公开募捐项目捐款,请问如何甄别这些项目是合法项目?

答:2024年9月5日起正式施行新修改的慈善法和民政部《慈善组织公开募捐管理办法》(民政部令第74号)都规定,慈善组织通过互联网开展公开募捐活动的,须在民政部指定的互联网公开募捐服务平台(比如腾讯公益、支付宝公益平台等)进行,并可以同时在以本慈善组织名义开通的门户网站、官方微博、官方微信、移动客户端等网络平台发布公开募捐信息。慈善组织发布的公开募捐活动名称等信息要与其在民政部门备案的募捐方案载明的信息保持一致,不得随意变更。社会公众可以登录民政部“慈善中国”平台查询,是否有该项目的备案信息。如果能查到,就是在民政部门备案过的合法项目,可以放心向其捐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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