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5年度江苏省老龄事业发展公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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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全省人口老龄化概况
(一)老年人口总量 截至2025年末,全省户籍人口7805.88万人。其中,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2218.40万人,占总人口的28.42%,比上年同期增加89.68万人,同比增长1.26%;65岁及以上老年人口1580.62万人,占总人口的20.25%,比上年同期增加16.82万人,同比增长0.29%;8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338.29万人,占老年人口的15.25%,比上年同期增加12.87万人,同比下降0.04个百分点。 截至2025年末,全省常住人口8518万人。其中,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2274万人,占总人口的26.70%,比上年同期增加99万人,同比增长1.19%;65岁及以上老年人口1621万人,占总人口的19.03%,比上年同期增加27万人,同比增长0.33%。 (二)人口老龄化发展状况 近年来全省常住老年人口持续增长。从2021年末到2025年末,全省60岁及以上常住老年人口从1884万人增长到2274万人,增加390万人,占总人口比例从22.15%提高到26.70%,平均每年增加1.14个百分点;65岁及以上常住老年人口从1449.6万人增长到1621万人,增加171.4万人,占总人口比例从17.04%提高到19.03%,平均每年增加0.50个百分点。 2021-2025年全省60岁及以上常住老年人口数量及占总人口比例 (单位:万人、%) 2021-2025年全省65岁及以上常住老年人口数量及占总人口比例 (单位:万人、%) (三)全省百岁老人情况 2025年,全省百岁及以上老年人首次突破1万人,达到10293人,较上年增加1482人。其中南京市825人、无锡市719人、徐州市1289人、常州市612人、苏州市1124人、南通市1816人、连云港市395人、淮安市518人、盐城市803人、扬州市383人、镇江市281人、泰州市835人、宿迁市693人。 二、全省老龄事业发展政策法规 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江苏省人力资源市场条例》,支持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开发适合大龄劳动者、老年人力资源的就业岗位、技术产品和服务模式,提供职业介绍、职业技能培训和创新创业指导等服务。 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江苏省公共图书馆条例》,明确政府设立的公共图书馆需适配老年人、残疾人等群体需求,配置专项文献,配备无障碍设施设备,设立专属阅览区域,提供盲文图书以及有声读物、语音读屏、大字阅读等设备和软件,畅通多渠道预约方式,提供人工帮扶服务。 省政府印发《江苏省“人工智能+”行动方案》,明确将智慧养老纳入“人工智能+民生服务”重点领域,推动具身智能机器人在居家、社区和机构养老等场景应用,构建民政大模型和智能体。 省民政厅联合省高级人民法院等6部门出台《建立健全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工作机制若干措施》,推出29项维权举措;联合省委组织部等5部门出台《关于促进新时代全省基层老年协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加快基层老年协会培育和规范化发展;联合省农业农村厅等10部门出台《关于推动全省乡镇敬老院改革发展的指导意见》,优化农村养老服务资源配置;联合省发改委、省财政厅出台《江苏省公建养老服务机构委托运营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全省公建养老服务机构委托运营管理,有序引导社会力量参与;联合省数据局印发《江苏省智慧养老机构建设指引(2025年版)》,进一步规范智慧养老机构建设标准与运营规范,推进人工智能在养老机构深度应用。 省财政厅会同省民政厅修订印发《江苏省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补助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调整资金使用范围,将尊老金纳入统筹管理。 三、老年社会保障 (一)养老保险 养老保险覆盖范围继续扩大。截至2025年末,全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增加至2540.82万人,全省城乡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达6232.77万人。2025年,全省按照人均2%的幅度提高城镇退休人员养老金水平,惠及1163.2万退休人员。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省定最低标准由每人每月228元提高到248元,高于国家标准105元,惠及1200万城乡居民。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实现涉农县(市、区)集体补助全覆盖,累计筹集补助资金2.72亿元、受益参保群众75.45万人次(以上数据均不含个人资助)。全年累计为48.46万名困难群体代缴1.26亿元。 企业年金、个人养老金等稳步发展。截至2025年末,全省企业年金规模达1200亿元;养老年金保险保费收入246.39亿元,同比增长110.76%;累计积累养老责任准备金1009.41亿元,同比增长26.8%。辖内23家银行累计开立个人养老金账户1667万户,居民累计缴存资金超76亿元;个人养老金保险产品累计承保17.5万人,保费收入24.92亿元。商业养老金业务累计开立账户9.28万户,存量规模76.65亿元。专属商业养老保险辖内累计承保5.87万人,保费收入7.88亿元,惠及新产业、新业态等领域从业人员。 (二)医疗保障 截至2025年末,全省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8140.77万人、参保率达95%以上;其中职工医保退休人员1026.56万人,居民医保中60岁及以上人员1427.57万人。2025年,全省下达居民医保财政补助资金154.04亿元;居民医保人均财政补助标准提高30元,年度补助标准不低于730元。全面落实职工医保门诊统筹制度,门诊最低报销比例提高到60%以上,起付线降低到800元以下,封顶线提高到6000元以上。各地对退休职工门诊统筹报销比例提高5-10个百分点。老年人职工医保、居民医保政策范围内住院医疗费用基金支付比例分别达85%、70%以上。全省756家医养结合机构纳入医保定点管理,占比87%。全省医疗救助及帮扶对象达11大类,救助比例达70%-100%,门诊慢性病、特殊疾病和住院共用救助限额普遍达10万元以上。 (三)长期护理保险 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建设稳步推进。截至2025年末,全省长护险参保人数达6695万人,职工医保参保人群全覆盖,居民医保参保人员覆盖率67%左右;全省定点评估机构134家、评估专家及评估人员3120人,定点护理服务机构2778家、各类从业人员7.1万人。2025年,全省长期照护师取证2261人次。 (四)风险保障 积极实施“安康关爱行动”,为全省超950万老年人提供居家、旅游等意外风险保障。2025年,全省普惠型“惠民保”承保1086万人、赔付金额9.35亿元;其中65岁以上承保人数285万人、赔付金额4.03亿元。大病保险覆盖全省7470万人,赔付总额72.42亿元、1002.9万人次;其中65岁以上患者赔付35.2亿元、353.36万人次。 (五)社会福利 截至2025年末,全省25万名老年人纳入最低生活保障,城乡低保平均保障标准为每人每月919元;18.4万名老年人纳入特困供养,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不低于低保标准的1.3倍。2025年,全省发放8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尊老金总额25.7亿元;对1.46万户独居、空巢、失能老年人家庭开展常态化探访关爱服务。全年完成适老化改造6.5万户。 四、养老服务体系 (一)养老服务供给 养老服务供给能力持续增强。2025年,省财政下达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项目资金0.57亿元;中央集中彩票公益金支持社会福利事业资金1.28亿元,其中0.71亿元用于老年人福利类及养老服务体系创新试点项目建设。统筹中央和省级资金下达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补助资金170.18亿元、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补助资金154.04亿元。下达省级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补助资金9.34亿元。 基本养老服务设施网络加快织密。截至2025年末,全省养老机构2240家,床位36.9万张。签约普惠养老机构234家,普惠床位3.93万张。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站点1.8万余个,站点覆盖率达85.7%;家庭养老照护床位2万余张。街道综合性养老服务中心530家。运营老年助餐点近6000个。共建有129家失能特困人员集中供养机构、224家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常州、盐城入选全国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项目地区,丰县、射阳、泗阳入选全国县域养老服务体系创新试点地区。 (二)养老服务安全和质量 2025年,564家养老机构开设专用存管账户存管预收费1.51亿元。全省2240家养老机构全部实现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15个县(市、区)入选全国县级养老机构消防安全管理中心试点。 2025年,发布涉老地方标准12项,新增2项地方标准立项,全省累计建成养老领域国家和省级标准化试点40余项。将“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认证”纳入省级质量认证创新试点项目,指导制定实施《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认证要求》团体标准,颁发养老服务认证证书5张。截至2025年末,江苏共有养老服务认证证书81张。 完成490批次老年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严查涉老食品非法添加、虚假广告等违法行为,立案查处食品非法添加案件409件,查办涉老虚假广告案件943件。 (三)养老服务人才 涉老人才培训培养体系持续完善。24所高职院校开设29个养老类相关专业点,年招生2495人;66所中职学校开设80个养老相关专业点,年招生7441人。建成12个养老类省级专业群、7个康复医疗类省级专业教学资源库,2个省级康养实训基地。全省技工院校养老服务相关专业毕业生近2000人。截至2025年末,全省累计22.7万人取得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其中高级社会工作师119人。推进养老护理员“新八级工”职业技能等级制度建设,评定全国首名养老护理员特级技师。将养老护理相关职业(工种)纳入政府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等指导目录。 五、老年健康服务 (一)老年健康服务体系 老年健康服务体系持续健全。截至2025年末,全省护理院484家;新增二级以上老年医院2家,总数91家,实现设区市三级老年医院、50万人口以上县(市、涉农区)二级以上老年医院全覆盖;二级及以上公立综合性医院老年医学科设置比例达99%。2025年,新增老年友善医疗机构298家,其中优秀单位162家。全省现有康复医院104家,二级及以上医院康复医学科设置比例达93.5%。 老年健康宣传促进深入开展。常态化开展老年健康科普,2025年依托各类老龄健康主题节点开展省市县三级宣传活动,省级举办主题活动13场,市县开展200余场。在29个县(市、区)61个试点地区开展老年人认知功能筛查,覆盖3.4万老年人。失能老年人健康服务试点拓展至24个县(市、区),实现各设区市全覆盖,组建2560个服务团队,为失能老年人上门提供健康服务。 老年健康服务能力有效提升。2025年,立项支持老年慢病、老年免疫健康等基础研究、前沿技术研发项目53项,申报2025年度国家重点研发计划23个。开展3项国家级老年医学人才培训;举办全省首届老年康复技能竞赛;立项实施老年健康科研项目80个。2025年,全省专项支持养老服务(护理)科研项目44项。 (二)医养结合 医养结合持续提质增效。2025年,全省新增康复、护理、安宁疗护床位2991张,占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总床位比例达37.3%;养老机构与医疗卫生机构规范签约率超过98%。全省376家医疗机构提供安宁疗护服务。 六、银发经济 保障养老服务用地供给。2025年,全省共供应养老用地20宗、253.43亩,其中划拨9宗、70.85亩,出让11宗、182.58亩;新建居住(小)区养老服务设施配建达标率100%。 加强养老重点领域金融支持。截至2025年末,全省养老产业贷款余额256.92亿元,同比增长52.17%。头部保险机构在江苏投资建设7个养老社区,规划建筑面积95万平方米。 加速构建智慧养老与产业生态。截至2025年末,实现县域适老生活体验中心全覆盖。落实《江苏省智慧健康养老产业发展行动计划(2022-2025年)》,59个产品入选国家智慧健康养老产品及服务推广目录,建成国家级智慧健康养老示范企业15个、示范园区1个、示范街道(乡镇)19个、示范基地6个。18个产品入选全国《2025年老年用品产品推广目录》。推动具身智能机器人纳入消费品以旧换新补贴范围。9个项目获批智能制造系统和机器人国家科技重大专项。支持建设4个省级具身智能机器人数据采集训练中心,采集数据3.6万小时。2025年,全省机器人产业规模达1080亿元。 持续提升康养旅游品牌影响力。发布50个江苏旅居养老地和25个江苏健康养老目的地。2025年全省休闲农业游客接待量4.96亿人次、综合收入1206.41亿元,同比分别增长4.78%和5.45%;举办“苏韵乡情”乡村休闲旅游农业专场推介和系列活动84场次;推介119家“特色乡宿”“苏韵乡情”细分品牌产品。7个康养旅游项目入选省级重点文化和旅游产业项目名录。 举办第十三届江苏国际养老服务博览会、第十五届江苏—澳门·葡语国家工商峰会江苏康养产业推介会。举办老年用品(食品)产业创新发展及供需对接专场活动。全年新设养老类外商投资企业6家。 七、老年友好社会 (一)老年宜居环境 2025年,结合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推动444个老旧小区实施适老化、无障碍改造,建成“乐享园林”活力空间50处、嵌入式运动休闲场地设施157处。完成245家残疾人辅具服务点升级改造,全省1749个辅具服务点服务老年人等群体10万人次。 2025年,全省新增及更新低地板及低入口公交车1160辆,运营总量达1.7万辆,占比达35.8%;累计新建和改造无障碍公共汽电车站台超1000座。2025年全省城市公交客运量达18.8亿人次,其中老年人乘车约7.5亿人次,占比近40%。全省开展各类城市轨道交通爱心预约服务超4500次,打造敬老爱老公交线路140余条,特色便民线路200余条。 全省13个设区市全部落实老年人公共交通出行优待,全省A级旅游景区保留人工服务窗口。推出老年专属通信资费优惠,惠及280余万特殊群体。2025年,全省112个城乡社区入选全国示范性老年友好型社区创建单位,6个案例入选全国老年友好型社会建设典型案例。 (二)老年人精神文化生活 老年教育提质扩容。全省设区市、县(市)实现老年大学全覆盖,乡镇(街道)老年教育机构覆盖率超70%,村(社区)学习点覆盖率超50%,老年人社区教育年参与率超25%。2025年新挂牌市县老年开放大学62家,新增省级“养教联动”基地10家,推介学习型社区建设(含老年教育)典型案例118个、品牌课程135门。74所高校银龄学习中心开设健康养生、智慧助老、文化艺术等教育培训项目1721期,服务老年学员6万余人。省级老年教育线上平台累计注册用户100余万,上线课程4200余门,点击量超4000万次。打造《晚霞》《老开心啦》等老年人专属广播电视节目,依托省级广电平台开设“老年学习”专区,累计上线课程300门、教学视频9374节。 老年文化体育丰富多彩。2025年,全省开展“茉莉花开·家门口赏好戏”——全省优秀舞台艺术作品和优秀群众文艺作品巡演813场,现场观众超33万人次,线上观众超80万人次,群众满意度超95%;培育199个优秀群众文化团队,老年团队成员占比超60%,组织培养团队全年开展各类文化惠民活动1.3万余场,观演近500万人次。发布《江苏省公共体育设施基本标准(2025年版)》,支持各地配建1223套一代健身路径、1317张乒乓球台、11套二代健身路径,新改扩建各类球场1048片,新增健身步道225公里。全省城市社区“10分钟体育健身圈”、农村乡镇“15分钟体育健身圈”覆盖率均超95%,人均体育场地面积4.52平方米。2025年江苏省老年人体育系列赛吸引了全省各地1800支代表队、百万老年群体参与。当年度全省60-79岁年龄段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数比例达48.1%。全省60-79岁社会体育指导员15.6万人,占社会体育指导员总数的36.3%。 (三)老年人社会参与 全省建成老干部志愿服务队4054个,注册老年志愿者9.3万名,设立老党员工作室1716个,全年开展志愿服务3万余场次,14.2万人次老同志参与,服务群众154.1万余人次。开展学雷锋主题志愿服务2577场,惠及群众29.5万人次。建成省市县三级银发人才库,吸纳专业人才1.72万人,组织老专家开展基层帮扶、企业服务、义诊宣讲等活动。实施“苏青银龄行动”对口支援青海,开展服务培训156场,带培骨干1500余名,服务当地群众超1万人次。 2025年,支持大龄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涉及2770人、1269.1万元。2025年,11.59万名超龄劳动者单独参加工伤保险。全省建成1018家“家门口”就业服务站、570家零工市场,智慧就业平台开设大龄人员就业专区,归集发布就业岗位37.7万个。 (四)老年人权益保障 严厉打击涉老领域违法犯罪。2025年,全省公安机关共破获养老领域刑事案件600余起,抓获犯罪嫌疑人1500余人,追缴赃款赃物3亿余元。 提高老年人安全意识。发布典型案例及反诈短视频、推文1万余条,开展线下宣讲8000余场;依托各类场景常态化开展老年反诈科普。深化大数据预警反制,成功劝阻潜在受骗群众2.1万名,拦截涉诈资金4.5亿元、黄金6.2万克。开展养老服务领域非法金融活动专项宣传4519次,覆盖44万人次。依托“法润江苏”普法平台设置“民法典宣传月”“老年人权益保障”“全民反诈在行动”“防范非法金融活动”等涉老普法专栏,推送图文解读、典型案例、微视频等各类普法资讯627条。 优化老年人法律服务工作。截至2025年末,全省建成法律援助工作站1594个、联络点18851个,覆盖率达95.8%;全年全省共办理老年人法律援助案件7679件。公证机构开通老年绿色通道,开展上门服务、社区宣讲,2025年服务老年人30万余人次,举办法律讲座200余场,上门服务2500余次,为经济困难的老年人减免公证费用50万余元。 (五)孝亲敬老氛围 敬老爱老助老氛围日益浓厚。举办人口老龄化国情省情教育大讲堂35场,受益对象近万人。全省75家单位(集体)获评全国“敬老文明号”、113名个人获评全国“敬老爱老助老模范人物”。各地各部门广泛开展“敬老月”活动,全省走访慰问老年人246.23万人,开展各类敬老爱老助老活动6203场,242.88万老年人踊跃参与。依托各类志愿服务节点,动员新就业群体、社会组织、青年群体开展敬老志愿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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