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14000802/2026-00102 分        类 办理结果公开 老龄工作 其他
发布机构 江苏省民政厅 发文日期 2026-06-20
标        题 对省政协十三届四次会议第1029号提案的答复
文        号 苏民案复〔2026〕70 号 主  题  词
内容概述
时        效
索  引  号 014000802/2026-00102
分        类 办理结果公开 老龄工作 其他
发布机构 江苏省民政厅
发文日期 2026-06-20
标        题 对省政协十三届四次会议第1029号提案的答复
文        号 苏民案复〔2026〕70 号
主  题  词
内容概述
时        效
对省政协十三届四次会议第1029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日期: 2026-06-20 16:12      浏览次数:    字号:【


赵建芳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构建老年友好型社会 积极应对人口深度老龄化的提案》收悉,经与省卫生健康委、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会商,现答复如下:

江苏是全国人口老龄化时间最早、速度最快、程度最深的省份之一。截至2025年底,全省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达2274万人,老龄化率26.69%,高于全国3.69个百分点。构建老年友好型社会,是践行积极老龄观、完善养老服务体系、保障老年群体权益、促进老年人社会参与,科学有效应对人口老龄化的重要抓手。近年来,省委、省政府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老龄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创新“苏适养老”服务品牌,创建全国示范性老年友好型社区,拓宽老年人社会参与渠道,持续提升全省老年人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一是优化工作协调机制。机构改革后,率先在全国将省老龄委调整为省委议事协调机构,设32家成员单位、36名委员,由省委、省政府3位省领导分别担任主任、副主任。13个设区市均将老龄委纳入市委议事协调机构序列,并由市委副书记担任主任。全省全面建立了“党委领导、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全民行动”的大老龄工作格局。每年召开省老龄委全体会议,印发年度工作要点以及政策文件、实事项目和调研课题3张清单。

二是强化政策规划引领。编制《江苏省“十五五”老龄事业和养老服务体系发展规划》,将推进老年友好型社会建设纳入其中。以省委、省政府名义出台老龄工作、养老服务制度文件,包含基本养老服务、养老服务事业产业发展、养老服务综合监管、银发经济发展等政策措施。省人大修订《江苏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江苏省养老服务条例》,进一步完善养老服务法治保障。省民政厅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出台实施政策文件30余部,涵盖老年社会保障、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老年人社会参与、老年人权益保障等内容,以法治保障、政策遵循和规划引领高位推动老年友好型社会建设深入开展。

三是健全多层次养老服务体系。全省建有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站点1.8万个、家庭养老照护床位2万余张,街道综合性养老服务中心530家,“15分钟社区养老服务圈”日臻完善;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占比达到70%,签约普惠型养老机构374家,签约床位5.96万张,乡镇敬老院公办民营率达40%,机构养老床位结构更加优化、服务能力持续提升。在全国率先创设养老护理专业技术职称体系,3年来累计评定养老护理专技人员693人。在全国首创养老护理员“新八级工”制度,评定出全国首名养老护理员特级技师,累计培训养老护理员近10万人次。高质量完成全国第四批、第五批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项目,建成国家级养老服务标准化试点2项、省级试点4项,江苏养老服务质量指数位居全国第二。

四是扩大医养结合服务供给。将养老机构内设的医疗卫生机构纳入医联体管理,与医联体内的牵头医院、康复医院、护理院等建立双向转诊机制,提供一体化、连续性服务。推进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与社区养老服务机构、社区康复站,乡镇卫生院与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敬老院),村卫生室与农村互助养老睦邻点、残疾人照护机构统筹规划、毗邻建设,采取多种有效方式,实现资源共享、服务衔接。对暂不具备条件设置医疗机构的养老机构,按照“方便就近、互惠互利”的原则,加快推进与周边医疗卫生机构开展签约合作,全省养老机构规范签约率达到98%。

五是打造老年友好社会环境。十四五以来,全省实施适老化无障碍改造老旧小区3325个、加装电梯8600多部,新建居住(小)区配件养老服务设施达标率100%,创建275个全国示范性老年友好型社区,打造290条敬老爱老公交线路,282家单位(集体)获评全国“敬老文明号”、328名个人被评为全国“敬老爱老助老模范人物”。实施人口老龄化国情省情教育大讲堂项目,组织专家学者“进社区、进院校、进机关、进企业、进养老机构”。建立健全公、检、法、司协同联动的老年人权益保护工作机制,深入探索“涉老诉讼巡回审判点”“意定监护机制”等。全面建立80岁以上老年人尊老金制度,在政务服务、交通出行、就医、公共服务等方面持续升级老年人优待水平。实施“智慧助老行动”,全省累计开展老年人运用智能技术培训256万人次,举办三届“老年达人”运用智能技术大赛,有效帮助老年人融入数字生活。

六是加大老年人社会参与支持。联合省委组织部、省委宣传部等21部门印发《支持老年人社会参与推动实现老有所为若干措施》,在强化老年人社会参与政治引领与权益保障、深化老年志愿服务体系建设、提高老年人社会参与质量、夯实老年人社会参与基础等四个方面提出了18条有效措施。允许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但未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失业老年人进行失业登记,享受相关就业服务和扶持政策。出台《江苏省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人员和实习生参加工伤保险办法》,将超龄人员纳入工伤保险。在“就在江苏”智慧就业服务平台设置“大龄人员”专区,归集发布就业岗位37.7万个,累计建设1018家标准化“家门口”就业服务站和570家零工市场(驿站),提高老龄就业服务覆盖面。发展老干部志愿服务团队4054个,面向基层社区推进1716个老党员工作室建设,聚焦老同志专业特长打造509个银发人才工作站,累计开展志愿服务活动3万多场次,14.2万余人次老同志积极参与,服务群众154.1万余人次。

赵建芳委员,您的建议对我省加快构建老年友好型社会,科学有效应对人口老龄化具有重要参考价值。下一步,省民政厅、省老龄办将立足工作本职,会同相关部门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一是加强全国示范性老年友好型社区创建。指导全省112个创建单位从社区环境安全适老、出行设施完善便捷、基本公共服务便利可及、社会参与广泛充分、孝亲敬老氛围浓厚、数字助老可感可及、管理保障有力有效等7个方面提升为老服务能力,让老年人的生活环境更安全舒适、出行更便利高效、精神更富足愉悦、参与更畅通和谐。优选全国示范性老年友好型社区创建典型案例,以点带面,推动建设全省老年友好型社区。二是促进医养协同发展。支持有条件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设置长期护理专区,为失能失智、长期卧床、生命终末期患者等需要长期护理服务的人员,提供慢病治疗、长期护理、康复、安宁疗护等服务。积极探索多种运行服务模式,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拓展服务、医养签约合作、居家医疗服务等,实现医疗与养老资源深度融合,满足不同老年群体的多样化需求。三是积极开发老年人力资源。优化提升“家门口”就业服务站功能质效,加强与重点企业、重要平台的联动,定期举办专场招聘会,扩大大龄劳动者与中小企业、新兴行业的接触面,促进供需对接。四是拓展大龄劳动者就业渠道。鼓励用人单位优先返聘大龄劳动者,开发现代农业、家政服务、老年护理、医院护工、纺织服装、物业保洁等领域就业岗位,促进大龄劳动者适岗就业。加强政府购买就业公共服务,鼓励社会团体、公益组织向老年人提供公益性就业服务。五是加强老年人职业技能培训。实施康养职业技能培训计划,建好用好江苏省职业技能培训评价服务云平台,推行“岗位需求+技能培训+技能评价+就业服务”项目化模式,开展订单式、定岗式培训。



江苏省民政厅

2026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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