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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全省性社会团体2016年度年检拟定结论(第三批)公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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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的规定,我厅对全省性社会团体实施2016年度年检。目前对第三批社会团体(共172家)做出年检拟定结论。现对全省性社会团体2016年度年检拟定结论(第三批)予以公示。 任何单位或个人如对公示的拟定年检结论持有异议,均可在公示期间,通过书面形式向江苏省民政厅社会组织管理局反映或举报。 公示期:7个工作日(截止日期为2018年1月3日) 电 话:025-83590531 地 址:南京市中山北路277号408室 邮 编: 2100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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