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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基金会2016年度年检拟定结论公示(第一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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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基金会管理条例》、民政部《基金会年度检查办法》,我厅对江苏省民政厅登记的,在2016年12月31日前未认定为慈善组织的基金会实施2016年度检查,目前已对第一批基金会(共200家)做出年检拟定结论。现对全省性基金会2016年度年检拟定结论(第一批)予以公示。 任何单位或个人如对公示的拟定年检结论持有异议,均可在公示期间,通过书面形式向江苏省民政厅社会组织管理局举报或反映。 公示期:7个工作日(截止日期为2017年8月11日) 传 真:025-83590628 地 址:南京市中山北路277号410室 邮 编: 210003 江苏省民政厅 2017年8月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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