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化结构,提升质量,精准服务——为了1756万江苏老年人的金色晚年
发布日期: 2018-10-17 08:58   来源:新华日报    浏览次数:    字号:【


登高望远时,佳节又重阳。今天是农历九月初九,我国传统的重阳佳节,这既是思亲的日子,更是老年人的特别节日。2500多年前,孔子提出:老者安之,朋友信之,少者怀之。孟子提倡:天下有善养老,则仁人以为已归矣。古往今来,人们用孝道调节家庭关系,敬老、尊老、养老的伦理观念扎根于家庭、风行于社会。

放眼当下,“银发浪潮”扑面而来,如何安放亿万老年人的夕阳人生,已成为人们不得不思考的时代命题。党的十九大报告为我们指明方向:“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构建养老、孝老、敬老政策体系和社会环境,推进医养结合,加快老龄事业和产业发展。”

江苏是全国最早进入老龄化的省份,也是老龄化程度最高的省份。老有所养、老有所依、老有所为、老有所乐……养老,不仅要靠家庭这个爱的港湾,更离不开政府和社会提供健全的保障体系。本期《民政之声》为您展示江苏老龄事业发展的概貌,借此呼吁全社会常怀敬老之心、常扬尊老之德、常兴助老之风、常做为老之事,让全省1756万老年人享有体面、有温度、有尊严的金色晚年。今天,我们为老年人的幸福感和获得感付出努力;明天,我们也将是这份努力的收获者。

养老需要家庭、政府和社会携手共进。近年来,我省坚持以系统化思维整体谋划、统筹推进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不断提高养老服务能力,努力回应老人需求,探索培育老龄产业新的增长点,倾注真情为老年人构筑幸福养老家园。

幸福当下

顶层设计

系统构建养老服务政策体系

近两年,我省为适应养老服务业改革发展需要,密集出台相关法规政策,基本形成环环相扣、衔接配套的政策体系。

坚持规划引领。省政府办公厅先后印发“十三五”养老服务业发展规划、“十三五”老龄事业发展规划,明确了养老服务业和老龄事业发展的指导思想、发展目标、主要任务和重点工程等。省委、省政府还制定了“十三五”时期基本公共服务清单和基层基本公共服务功能配置标准,把养老服务作为重要内容。

强化法制保障。《江苏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江苏省养老服务条例》等地方法规先后颁布实施。省政府先后在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完善养老服务体系、放开养老服务市场提升养老服务质量、发展老年人照顾服务等方面出台政策文件,各市县普遍出台了相应的落实政策。

细化支持举措。围绕落实省委省政府文件要求,我省民政、发展改革、财政、卫生计生等23个相关部门,相继在政府购买养老服务、养老服务设施规划建设、金融财政支持、医养结合、支持闲置资源发展养老服务等方面出台配套文件,细化各项支持措施,促进利好政策落地。全省所有设区市均编制了养老服务设施布点规划,精准规划设置养老服务设施,延伸养老服务空间,实现养老服务效率最大化。

贴紧需求

提升养老服务精准度

围绕解决养老服务供给与需求这对主要矛盾,我省坚持以群众需求为“指挥棒”,努力提高养老服务供给的精准性。

重点发展居家和社区养老。全省有6个设区市开展国家级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南京市、苏州市被认定为全国第一批改革试点优秀地区。省政府连续三年将街道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社区老年人助餐点建设纳入民生实事项目,全省已经建成街道日间照料中心296家、社区老年人助餐点7086家。鼓励各地利用社区闲置用房,建立嵌入式养老机构。

不断深化医养结合。针对失能、半失能老人护理难的问题,实施护理型床位补贴等扶持政策,促进医养融合深度发展。截至今年9月,全省护理型床位达到20.8万张,占养老机构床位总数的47.1%。养老服务机构普遍采取内设医疗机构和与周边医疗机构签订服务协议等形式,为老年人提供医疗护理服务。探索减轻长期照护家庭支出负担的有效途径,南通、徐州、苏州、常州等地已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

提升机构养老服务质量。去年、今年连续开展提高养老机构服务质量专项行动,对全省范围内养老机构开展对标排查、达标评估,确保服务质量稳步提高。各地按照“一地一案” “一院一策”的要求,对存在较大安全隐患的养老机构开展集中整治,严守安全红线。开展养老机构标准化建设试点,推动养老服务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打开机构“围墙”,将养老机构内的助餐、医疗、护理等各种专业化服务延伸到附近有需求的老年人,充分发挥专业资源的最大效用。推进五保供养服务机构转型为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已有82%的机构面向社会提供养老服务。

促进线上线下融合。省本级开发建成江苏省养老服务信息管理系统,实现一级开发、四级使用。在全省范围建设“虚拟养老院”95个,通过信息化网络系统,为辖区内有需求的老人提供快捷、专业的养老服务。大力培植孵化智慧养老服务载体,形成以安康通、居家乐等为代表的一批“互联网+养老”服务企业。

强化养老人才队伍建设。实施养老护理员免费培训工程,至今累计培训4万余人次。建立养老服务专业技术人员激励制度,对在养老机构就业的专业技术人员,执行与医疗机构、福利机构相同的执业资格、注册考核制度。对取得国家养老护理员技师、高级工、中级工、初级工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各级财政分别给予每人3000元、2000元、1000元、500元的一次性补贴。南京、无锡、徐州、淮安等地对符合条件的养老护理员发放入职奖励金。

多元参与

满足多样化养老服务需求

当前,全省都在积极探索,如何充分发挥家庭、政府、社会等养老责任主体的合力,更好地满足多样化养老服务需求。

突出家庭养老责任。开展适宜养老住区试点示范工作,为老年人提供更加便利和舒适的居住环境。支持老年人家庭进行生活设施无障碍改造,对于失能、失智老年人的低保及低保边缘家庭进行生活设施无障碍改造的,由地方政府予以资金补助。

强化政府托底功能。全面实施分散供养城乡特困老人及其他重点空巢独居老人结对关爱服务制度,形成全覆盖的关爱服务体系。全面开展老年人照顾服务项目,为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护、就医、福利、教育、维权等各方面服务。落实特困供养政策,全省共保障农村特困对象19.7万人,集中和分散供养平均标准分别为每人每年10418元、9608元;共保障城市特困供养对象7000余人,集中和分散供养平均标准分别为每人每年15979元、13464元。落实养老服务、护理补贴政策,去年共发放补贴4.11亿元,覆盖人数超过55万人。全省每年有超过200万名80周岁以上老年人领取尊老金。

促进社会力量参与。深化“放管服”改革,完善土地供给、财政补贴、金融支持、人才培养等政策,着力激发社会力量参与养老服务的积极性。统一公办、民办护理型养老机构床位建设、运营补贴标准,对于新建养老机构,每张床位给予不少于1万元的建设补贴,对于改建或租赁用房建设的养老机构,每张床位给予不少于5000元的改造补贴。截至今年9月底,全省共建成各类养老机构2463家;全省共有养老床位64万张,其中机构养老床位超过44万张。启动养老服务业综合发展示范基地和养老服务创新示范企业评定工作,对符合条件的项目给予补贴。全省已有10家养老服务企业在证交所挂牌,投资建成20亿元以上的养老服务项目5个。对进入养老服务业的境内资本和境外资本,实施同等税费、补贴、供地等扶持政策,已有2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知名养老服务品牌进入江苏。

未来可期

今后一段时期,我省将进一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老龄事业的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着力增强养老服务有效供给,保障基本需求,繁荣养老市场,提升服务质量,努力让广大老年群体享受优质养老服务。

深化改革 放开市场

我省将进一步降低准入门槛,营造公平竞争环境,积极引导社会资本进入养老服务业,充分激发各类市场主体活力,力争到2020年,社会力量举办或经营的床位占养老床位总数的70%以上。

改善结构 精准施策

全省各级各部门将紧扣实际需求,将养老资源向居家和社区养老倾斜,向农村倾斜,向失能、半失能老年人倾斜,向医养融合倾斜,进一步改善养老服务供给结构,提升养老服务的“精准性”。

力争到2020年,基本实现街道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和城市社区老年人助餐点全覆盖;护理型床位占养老机构床位的比例达到50%以上;苏南、苏中、苏北农村养老服务中心的床位使用率分别达到80%、70%和60%。

创新引领 发展产业

民政部门将进一步强化养老服务产业发展的顶层设计,切实解决缺乏规划引导、缺乏空间布局等事关产业发展全局和长远的重大问题。合理规划布局养老服务业集聚区和特色产业基地,着力打造一批主导产业突出、产业链条完整、服务功能完善的养老服务业园区。开展省级养老服务创新示范企业评选认定,带动全省养老服务业发展。

注重质效 规范发展

我省将进一步完善监督机制,健全评估制度,推动行业标准化和行业信用体系建设,促进养老服务业规范发展。出台居家养老、机构养老、医养结合、能力评估、教育培训等标准,以标准化建设带动养老服务提质增效。推进养老服务评估工作。加强行业监管,建立健全养老服务准入、退出、监管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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