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打击非法社会组织活动的公告
发布日期: 2018-04-19 17:10   来源:社管局    浏览次数:    字号:【


当前,一些非法社会组织活动屡禁不止,有的利用“一带一路” “军民融合” “精准扶贫” “乡村振兴”等国家战略名义骗钱敛财,有的冒用党政机关及下属单位名义开展活动,给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公众造成了经济损失,干扰了社会组织登记管理秩序,破坏了社会组织的健康发展环境。根据国家统一部署,即日起,省民政厅在全省范围开展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专项行动,特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严禁发起人在社会团体筹备期间开展筹备以外的活动;严禁未经登记,擅自以社会组织名义开展活动;严禁被撤销登记的社会组织继续以社会组织名义进行活动。

二、尚在活动的非法社会组织要认识到自身行为的违法性,立即停止活动,自行整改解散,全面消除影响。对继续开展活动的,一经发现,民政部门坚决依法予以取缔,没收非法财产;涉嫌犯罪的,移送公安机关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三、公民个人、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加入某个社会组织或与其合作时,可以事先通过如下方式查验该社会组织是否具备合法身份,避免上当受骗:

1.通过民政部社会组织管理局官方网站“中国社会组织网”点击“全国社会组织信息查询”进行查询;

2.通过关注民政部社会组织管理局官方微信“中国社会组织动态”公众号,点击“我要查询”进行查询。

3.通过“江苏省社会组织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进行查询;

4.联系江苏省内各级民政部门进行查询。

四、社会各界如发现非法社会组织在江苏境内活动线索,可通过如下方式及时向省民政厅举报:

1.举报电话:

工作时间拨打:025-83590494

非工作时间拨打:025-83590400

2.邮寄举报材料地址:南京市中山北路277号江苏省民政厅社会组织管理局403室(邮编:210003)

                         江苏省民政厅

                          2018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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