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市省级农村留守儿童公益创投项目规范实施
发布日期: 2018-04-24 09:20   来源:宿迁市民政局    浏览次数:    字号:【


2017年11月,省级财政安排1500万元专项资金,在全省重点是苏北8市范围开展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项目,其中宿迁市设置12个项目,每个项目30万元,项目周期12个月。截止目前,各项目正有序规范实施。

一是密切协作推进部署。省级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公益创投项目明确由市、县(区)对应的业务处(科)室牵头负责相关业务指导与监管工作,处(科)室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扎实开展统筹协调、进度把握、绩效提升和监督指导,确保项目规范操作,扎实推进,项目资金使用规范有效。公益创投项目实施期间,派遣专人对项目实施情况、项目资金使用管理情况进行现场指导、监管,全程跟进各项目实施。

二是精心实施项目方案。各中标单位切实履行创投主体职责,按照创投活动特别是项目合同要求,立足自身业务范围和服务领域,科学谋划创投项目内容,并严格组织实施;遵循服务为先理念,克服项目实施过程中的诸如场地、时间、人员等各种困难,开展丰富多彩的接地气的活动,切实提高服务对象的满意度;重点学习活动设计、流程管理、档案管理和项目评估等方面的知识,按照社会服务流程规范化、社会组织管理精细化、社会工作方法专业化的要求,不断提升专业能力。

三是规范管理项目资金。省级公益创投项目资金在财务核算上实行专账核算,即按照资金来源、资金支出分别设立专项明细账,准确核算、明确记录每笔经济业务的发生。各项目执行单位建立健全内控制度、专项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制度,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规范使用资金,注重各类票据等资料的规范留存,便于追踪问效和监督检查。

四是广泛宣传项目成效。各项目执行单位亮出社会组织的旗帜,充分发挥电视台、电台等主流媒体作用,大力借助微信公众号、朋友圈等现代媒体力量,及时公布活动预告,适时推送活动动态,形成强大宣传声势。同时,结合项目实施情况,组织各项目执行单位集中报送宣传报道稿件,在市、县(区)民政网站和市主要媒体上刊登使用,进一步提升宣传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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