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市救助管理站
来源:宿迁市民政局 发布日期:2019-04-04浏览次数:

年度救助管理工作联席会议

宿迁市救助管理站成立于1996年12月(2003年8月由收容遣送站更名),2007年1月经市编委批准增挂市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牌子(2015年11月更名为市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2012年12月被民政部认定为国家三级救助管理机构,2015年9月批准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现有在编人员4人,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选聘社会组织相关人员8人,救助专用车2辆。主要承担市区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为受助人员提供衣、食、住、医,寻亲、托养照料、护送返乡等救助服务,为困境未成年人提供生活照料、心理疏导、行为矫治等保护性救助。近年来,每年救助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在1100人次以上,其中流浪未成年人在120人次以上。2013年以来单位没有发生违纪违规情况,无重大安全责任事故。

一、加强救助管理体系建设

宿迁市救助管理站按照国家二级救助管理机构标准规划设计建设,设置床位320张(成年人160张,未成年人160张),总投资3100万元。选址在宿迁市宿豫辖区内市第三医院东侧,占地15亩,规划总建筑面积6100平方米,其中成年人救助管理用房2800平方米、未成年人保护及儿童福利用房3500平方米,预计于2019年底建成。市救助管理站在编人员偏少,市政府同意按照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充实配备不少于16名工作人员。目前通过公开招标,择优选聘社会组织相关人员8人专职从事救助管理工作,较好解决了工作人员不足问题。市政府专门安排资金为市救助管理站增配救助专用车,较好地提升了救助管理工作效率。

二、做好救助管理及服务工作

1.深入开展专项救助行动。多年来把“寒冬送温暖”、“夏季送清凉”专项救助行动摆上重要议事日程,认真制定方案,层层部署落实,积极开展主动救助、协同救助,确保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及因务工不着、寻亲不遇等原因而陷于困境的人员得到救助服务。街面巡查救助做到:一是突出重点时段。在夜间以及降温降雪、高温炎热等特殊时段,加大巡查次数和覆盖面。二是突出主要地段。对车站、繁华地段、桥梁涵洞、建筑工地、公园广场等流浪乞讨人员时常活动和露宿区域进行重点排查,做到“发现一个,救助一个”。三是突出分类救助。对发现的流浪乞讨未成年人、残疾人、老人,及时护送到救助管理站进行救助;对精神病人、危重病人等,按照“先救治后救助”的原则,护送到医院治疗;对有意返乡的,免费提供返乡车票,帮助其顺利返乡;对不愿意到救助管理站接受救助的流浪乞讨人员,提供必要的物品并留下救助联系卡,方便其及时主动求救。

2.创新引导社会力量参与救助。一是加强救助政策宣传,扩大公众知晓率参与率。依托电视、报纸、网络等主流媒体宣传报道救助政策、救助个案;印发带有救助管理工作标识、电话及站址的手提袋、即时贴、政策宣传单等;设计制作了关爱救助服务卡,将“当您发现流浪未成年人,请第一时间拨打110;当您发现流浪的危重病人、精神障碍人员,请拨打120;当您护送流浪乞讨人员到市救助站时,奖励30-50元……”的温馨提示,24小时救助电话,救助管理工作标识及站址等内容集于一“卡”,分发到环卫职工、沿街商户、出租车司机、社区居民及部分受助人员等。二是实行参与救助奖励机制,及时发放奖励性补助。推行发现告知引导护送流浪乞讨人员奖励制度,对护送流浪未成年人、残疾人、老年人到救助站接受救助的各界爱心人士,及时给予通讯费、交通费、误餐费等奖励性补助,以此激励引导社会力量参与街面救助工作,有效减少街面流浪乞讨现象。三是与福彩中心合作选择市区部分投注站作为临时救助点,方便主动求助人员就近就得到救助服务。

3.创新做好困境未成年人救助保护。连续多年对市区贫困家庭中患有先天性心脏病、白血病等重大疾病儿童实施了专项救助项目,针对患病儿童进行跟踪评估,凡在本年度医疗费用支出占比仍然较重的给予救助,对新出现的贫困家庭大病儿童予以纳入救助计划,每年安排专项救助资金,用于救助贫困家族大病儿童近200名,收到了良好社会效果。

4.创新方式加大寻亲力度。针对接收的流浪乞讨滞留人员多为智力残疾或精神疾病患者,很难与别人交流,查找其家庭信息非常困难,最长滞留时间已超过5年。该站通过向全国救助寻亲网、今日头条、微信、公益网站等发布寻亲公告,公布受助人员照片、相貌特征等信息,请公安机关利用人脸识别技术寻亲,多渠道帮助滞留在站的、身份信息不详的受助人员寻找亲人,力争让更多的滞留人员找到家,与家人团聚。与公安部门合作,通过人像识别技术,采集滞留人员照片进行比对,核实确认身份信息,这些人员平均在站生活达3年2月时间。目前通过人像识别相似度较高的90人中,已经核实并由亲属领回或护送返乡的达55人。此外,还与宿迁有线电视合作开设视频寻亲专栏,发布受助人员相貌、口音等视频信息,拓宽寻亲发布途径。

5.强化托养机构安全监管。根据《流浪乞讨人员机构托养工作指南》相关要求,市救助管理站对滞留人员站外托养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由第三方专业机构承担流浪乞讨滞留人员站外托养照料工作。并委托机构对托养人员生活自理能力进行评估,确定了一般人员、有部分自理能力和完全不能自理人员的托养费标准。明确专职安全管理员,定期到托养机构进行抽查暗访,抽查暗访内容包括严寒及炎热夏季节受助人员居室空调是否开放、衣着床褥是否定期清洗、每天饭菜是否留样、疾病救治是否留有视频,管护人员是否正常在岗、监控设备运行是否正常等等,并做好监管记录工作。创新引入了安全监管动态二维码,将民政监管二维码固定在托养机构内关键区域,由管护人员巡查时扫码存储,便于实施动态监管。

三、创新救助管理工作举措

该管理站配备了金属探测仪及安检门,工作区域监控全覆盖不留死角,在加强受助人员入站安全检查的同时,较好地保障了工作人员的自身安全。受助人员从入站到出站形成一套完整台账,保证每人一档,由专人负责整理并存档案。细化完善电话接听、求助接待、甄别查询、安全检查、值班巡视、跨省接送等环节的工作流程、处置程序和工作标准。落实24小时救助接待制,畅通24小时求助热线,确保求助人员随到随接。将安全检查环节前置到受助人员入站登记之前,坚持“逢进必检”原则,对所有求助人员进行安全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监控视频存贮。认真做好滞留人员寻亲发布、DNA数据和人脸识别比对工作,做到在全国救助寻亲网发布寻亲公告100%、报请公安机关采集DNA100%、人像识别寻亲100%。建立定期检查、随时暗访、托养机构监控系统与救助站联网等相关制度,请市消防部门对托养机构进行检查指导,开展消防安全演练,确保各项工作规范安全运行。今年2月,以市政府办名义出台实施《进一步加强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的意见》,并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等多种途径进行政策宣传和解读。该《意见》进一步明确了相关部门职责、救助工作规程和救助保障措施,确保救助管理工作规范化。此外,我们修改完善了《宿迁市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工作职责》,印发了《市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年度工作任务》,强化成员单位工作职责,明确市直各部门工作任务。同时与各区民政部门签定了市区救助管理工作目标责任状。加强部门协作,与市公安局联合制定了《关于协同推进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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