兜底线 保基本 提质量 推动民政事业高质量全面发展
来源:宿迁市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2019-07-11浏览次数: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市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民政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把民政工作摆在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突出位置,针对民政工作的新情况、新问题,作出了一系列重要决策部署,实施了一大批民生实事项目,努力推动困难群众和民政服务对象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有保障、更加充实、更可持续。

一、聚焦脱贫攻坚,兜住底线民生。围绕打赢脱贫攻坚战,推进政策衔接、资源整合、信息共享、社会协同,建立健全病、残、学、灾、老“五位一体”支出型贫困保障体系,充分发挥社会救助的托底作用。一是持续提升救助水平。重点抓实抓细社会救助与扶贫开发两项制度在政策、对象、标准、管理方面“四项衔接”,实现了由低保对象救助向低收入对象救助拓展,确保应扶尽扶、应保尽保。城乡低保标准从2012年的每人每月260元和210元提高到520元,增长了100%和148%,提前实现城乡一体化。目前全市纳入保障的低保对象18.49万人、困难和重度残疾人8.4万人。二是切实强化急难救助。突出提升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水平,报销比例提高至政策范围内自付医疗费的70%,救助范围拓展到建档立卡户中的60周岁以上老年人、未成年人、重度残疾人、重病患者、低保边缘户以及自付医疗费用超过3万元、家庭年收入低于5万元的非重点救助对象人员,年度补助封顶线达到县(区)城乡基本医疗保险封顶线的50%以上。切实发挥临时救助的“应急性”功能,对实施临时救助后实际生活仍较为困难的及时转介到低保、医疗等专项救助范畴。三是着力推进精准救助。深入开展城乡低保专项治理和政策宣传解读、线上线下公示,推进阳光操作、规范运行、全程留痕、动态跟踪,把低保“晒在阳光下”。全面开展申请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工作,社会救助的公信力和满意度得到新提升。四是不断拓展社会救助。推广建立社区“救急难”互助会、帮困基金等群众互助平台,深入开展慈善助学、助医、助困、助孤等项目,大幅降低困难群体的医疗费负担。实施农房自然灾害、老年人意外伤害、养老机构综合责任等保险项目,探索借助保险模式放大保障效应。2017年我市位列“中国城市公益慈善指数”第59位。

二、聚焦普惠服务,保障基本民生。以群众需求为根本,每年优先把与民生关系密切的民政重点任务纳入市委、市政府民生实事,形成齐抓共管、协同共建的合力。一是多元共治推进基层治理创新。深化社区治理与服务改革,建立“一核三体”运行机制,深入开展社区、社会组织、社工人才“三社联动”,深化“党社联动”“政社互动”“减负增效”,促进社区回归自治和服务本位,全市城乡和谐社区达标率达到95%和92.8%。创新城乡社区“一人多岗、一专多能”的“全科社工”模式,建立“三岗十八级”社区工作者职业津贴制度,提升社区工作者职业化专业化水平。全面建立村居“小微权力”清单制度,形成了“广场夜话”“一家双联三议事”等一批社区协商民主新模式。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实施社会组织分类培育政策,市财政每年设立1000万元的社会组织培育发展专项资金,全市登记社会组织6284个,每万人拥有社会组织达到12个以上。二是多方联动强化儿童福利保障。充分发挥民政、教育、妇联、团委等职能部门优势,依托各自的服务网络和服务设施,协调联动,同向发力,共同推进儿童福利服务体系建设。全面建立农村留守儿童家庭监护、强制报告、临时监护等六项机制,将父母监护缺失、无力履行监护职责的儿童全部纳入保障范围。依托社区服务设施、中小学校等资源,建成留守儿童之家104个,近几年市财政每年安排专项资金,面向社会组织开展农村留守儿童“爱心暑托班”、社区未成年人微创投等公益项目,惠及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1.6万人,产生了积极的社会反响。三是多元投入提升公共服务水平。对照基层公共服务设置标准,按照强基础、补短板、增功能的思路,加大财政投入,引导社会参与,全方位加强民政公共服务设施建设。连续多年将社区综合服务中心、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建设等纳入民生实事,通过政府推动、财政投入和社会帮建、结对共建以及引导社会投入等举措,全市实施民政公共服务设施项目211个,其中示范性养老机构3个、综合性福利机构6个,改造提升城乡社区综合服务中心30个,其中94%以上达到400平方米的标准。

三、聚焦群众需求,提升质量民生。以老年人的需求为导向,加强政策引导和制度创新,精准定位服务项目和标准,不断满足快速增长的社会养老服务需求。一是以制度创新推动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市委市政府先后出台了推进社区和居家养老服务改革、医养融合发展、农村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民营养老机构提档升级与安全整治等系列政策文件,有效发挥了政策引导作用。在全省率先建立失能特困老人集中供养制度,以县、区为单位委托专业养老服务机构对特困老人中的失能老人实行集中供养,提供专业护理服务,集中供养率达82.6%。全面建立城乡特困老人“1+1+1”关爱照护制度,指定一位亲属和一名村(居、社区)干部作为监护人和联系人,兜住特殊困难老人的生活安全底线。二是以体制改革扩大养老服务有效供给。大力推动养老机构改革,政府主办的养老机构全部实行公建民营,全市108家乡镇敬老院全部转型为乡镇养老服务中心,其中60家完成体制机制改革、实行社会化运营20家。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对公办养老机构和其他性质机构实行同等床位建设补助和扶持政策,全市建成各类养老服务机构185个,其中社会力量举办或经营的养老床位占比64.7%,护理型床位占比47.2%。三是以精准服务提升养老服务质量水平。推进社区和居家养老服务改革试点,探索建立“医养康”居家养老、网格化居家养老、新型社区老年教育等服务新模式和“四同步一移交”养老场所供给机制、留守妇女关爱留守老人机制等新举措,打造社区居家养老“15分钟”服务圈。我市推动养老设施进社区实现养老服务“零距离”的做法,得到了国务院领导的批示肯定;全市建成居家服务中心(站)1028个、街道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13个、老年人助餐点249个,接受上门服务的居家老人数占比8.1%,有力助推了养老服务业又好又快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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