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足绣花功夫 擦亮民生底色 探索实践新时代民政高质量发展“苏州之路”
来源:苏州市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2019-07-11浏览次数:

近年来,苏州市委、市政府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生民政工作的重要论述及指示批示,按照建设“强富美高”新江苏和“六个高质量”的部署要求,坚持民生优先,锐意改革创新,走出了一条富有时代特征、苏州特色的民政高质量发展新路子。苏州民政连续5年获评全省民政重点工作综合评估优秀等次,首批实现全省现代民政示范县(市、区)“满堂红”。苏州市民政局被第十四次全国民政会议表彰为“全国民政系统先进集体”,主要做法和成效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坚持高位统筹,构建现代“大民政”发展新格局

按照“大民生、大统筹”理念,系统谋划、科学定位、整体布局民政事业发展。坚持“四个优先”:一是优先纳入发展大局。注重发挥民政在推进脱贫攻坚、加快乡村振兴、推动新型城镇化和城乡一体化等方面的重要作用,以市政府名义编制印发“十三五”民政事业发展、老龄事业和养老服务业发展、城乡社区治理和服务等三部规划,民政领域20余项重点任务分别纳入全市高质量发展“十二项三年行动计划”、全面深化改革要点、政府民生实事项目和高质量发展监测评价及考核指标,上下联动、层层推动民政各项工作任务和决策部署落地落实。二是优先保障重点投入。聚焦群众急难愁盼,持续加大资金投入,强化财政保障支持。2012年以来,全市各级财政累计投入民政事业发展经费205.2亿元,年均增长13.4%。按照老年人口每人每年260元预算养老服务事业经费,福彩公益金用于发展养老事业占比近60%。同时,打破传统财政分灶体制,市级财政通过以奖代补方式对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建设给予每个项目30%的资金支持。三是优先完善政策法规。从地方立法、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等多层面推动民政政策法规体系建设,市人大颁布全国设区市层面首部居家养老地方性法规《苏州市居家养老服务条例》。2012年以来,以市、县(市、区)两级党委政府或两办名义出台民政政策文件262件,其中市本级73件,涵盖民政各项业务。四是优先支持“基层一线”。全市所有镇(街道)均设置民政办,全部实现信息化办公,工作经费全部纳入同级财政预算。社会工作人才列入《苏州市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11支重点人才队伍,建立社区工作者待遇“三岗十八级”薪酬体系。集中反映我市民政基层工作成效的调研报告——《全面践行为民爱民宗旨的桥头堡》得到民政部黄树贤部长批示肯定。

二、坚持改革创新,激发民政高质量发展新动能

始终瞄准全国民政改革发展最前沿,对标苏州“走在最前列”目标定位,以改革破解难题、以创新激发活力。一是深化试点示范。通过“争取上级试点”“鼓励基层创新”“推广推介经验”,抓点带面、协同推进“墙内开花墙内香、墙外亦芬芳”,既推动改革发展,又贡献“苏州经验”。近年来,先后在社会救助、儿童福利、养老服务、社区治理等方面承接16项国家级改革试点任务,“政社互动”“虚拟养老”等创新模式在全市覆盖基础上向全省、全国复制推广,并获评“全国第一批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优秀地区”。二是注重跨界融合。积极推动政府、市场、社会组织等多领域跨界合作向更广范围、更深层次延伸,动态编制政府向社会组织转移职能事项、购买服务事项和承接政府转移职能的社会组织“三份目录”。全面推进城乡社区服务社会化,采取“优化创投、扩大采购、街道打包、社区落地、分类实施、统一规范”的方法,向专业社工机构购买量身定制的“综合包”服务项目,让专业的人做专业的事。三是集聚市场要素。探索建立“政府主导、市场运作、社会参与”多元化投融资模式,首创自然灾害民生保险制度并实现全市常住人口全覆盖;率先在全国建立“三项惠老保险”制度,为养老机构、居家养老服务组织、老年人个体提供托底保障;设立全国首个养老服务业发展引导基金,通过政府引导资金促进股权投资,增强创新型养老服务中小企业投融资能力。全市登记社区发展基金会11个,撬动社会资金1个多亿。成立全国首个地方性社会工作基金会。全省首创由社工机构自筹建立的“社区公益金”模式,获评江苏省第四届最具影响力“慈善项目”。

三、坚持共建共享,推动惠民生实事取得新成效

把保障和改善民生、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作为自觉追求,让人民群众在改革发展进程中得到更多实惠。一是兜底保障全面有力。逐次推进社会救助保障“一体化”、核对“一张网”、服务“一门式”,实现最低生活保障“城乡统筹、标准并轨、同城同标”,低保标准由2012年每人每月500元提高至995元;全面推行困难家庭“一户一档一策”精准帮扶机制,建成覆盖全市商业银行的低收入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平台,通过逐人逐户上门走访、线上线下筛查比对,切实做好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应退尽退。苏州连续五届入围“全国公益慈善城市”十强,4个县级市全部跻身县域十强、全国城市五十强。福利彩票销量连续11年排名全国设区市首位,在扶贫济困中发挥了积极作用。二是养老服务提档升级。坚持规划引领,扩大多元供给,强化评估监管,完善政策支持,推动居家、社区和机构养老融合发展。全市建有养老机构207家、各类养老床位8.4万张;护理型、社会力量举办(经营)床位占比分别达到72.9%、67.1%。全市城乡社区“虚拟养老院”服务、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和城市社区日间照料中心实现全覆盖。苏州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得到省政府配套激励。三是基层治理充满活力。探索创新全科社工、智慧社区、社区服务社会化、社区治理协商民主和社区型基金会等“五项改革”,加快推进城乡社区治理现代化。其中,因地制宜探索建立“中心+社区”“一站多居”“联合工作站”“无柜台、AB角”等不同形态的“全科社工、全能服务”模式,让居民“找到一个人,办成全部事”;在全市95个街道(镇)、近600个社区(村)开展社区服务社会化试点,超过800名专业社工全天候下沉社区、融入居民,编织了一张“既不进编、也不占编,不为所有、但为所用”的“社工大网”,壮大了基层社会治理力量。

民政工作关系民生、连着民心。苏州将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政工作的重要指示,认真落实好本次会议精神,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开拓创新、奋发作为,不断开创苏州高质量现代民政建设新局面,为建设“强富美高”新江苏贡献更多苏州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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