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中市民政局“三强化”促进社会组织健康发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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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强化阵地建设。完善市社会组织发展中心平台功能,推进社会组织承接政府公共服务,培育社会组织自主项目品牌,探索支持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服务的新路径。 二是强化党建引领。积极推进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建成社会组织党建活动基地,开展摸底排查和业务指导,全市共27家社会组织符合党组织组建条件,已建立党组织24家。 三是强化精准监管。持续开展社会组织年检、等级评估,落实“双随机”检查机制,重点对社会组织架构、内部治理、业务活动、财务状况等进行监管和规范。同时,加强与业务主管单位联系,构建协同监督、齐抓共管的责任机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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