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山市三举措保障相对贫困人群
发布日期: 2020-10-16 14:24   来源:昆山市民政局    浏览次数:    字号:【


一是建立“低收入家庭”新政策。在苏州范围内率先发布《关于印发建立低收入家庭登记制度的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在加大对低保、低保边缘人群的救助之余,构建相对贫困群体动态识别机制,在昆山全市范围开展低收入家庭调查,开展有针对性的社会帮扶。经过自主申请、严格审核等程序,目前昆山已为50余户低收入家庭进行了登记。

二是依托“互联网+政务”新模式。通过密切部门联动,打通数据壁垒,不断完善社会救助信息管理系统,打造集医疗、教育、就业、法律等于一体的“集成式”救助援助服务,全方位为低收入家庭保驾护航。政府把对低收入家庭纳入春节慰问对象,如因其他困难申请生活救助、补贴时,可简化申请程序,并将家庭中处于学前教育、义务教育、普高教育或中职教育阶段的学生,纳入资助范围,还可提供慈善爱心助学帮扶。

三是开展“造血式”新帮扶。建立低收入家庭劳动力“储备岗位库”,重点鼓励各类用人单位吸纳低收入家庭劳动力就业,推动开发一批养老幼托、保洁保绿等弹性岗位,以及机关、基层公共服务公益性岗位。此外,将低收入家庭劳动力作为重点群体,免费提供职业技能培训,优先提供创业小额贷款,给予贴息、创业担保费补贴等政策支持,并对就读技工院校的低收入家庭学生按规定免除学费、发放助学金,多措并举帮助低收入家庭开拓出一条“幸福大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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