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江苏社会组织”选用标识的公示
发布日期: 2020-07-14 11:09   来源:社管局    浏览次数:    字号:【


2020年6月8日,我局发布了“关于‘江苏社会组织’标识评选结果的公示”,公示期间采用奖获奖作品存在争议。经咨询知识产权部门及法律顾问后,我局研究决定递补选用入围奖第一名作品为“江苏社会组织”标识,公示如下,公示期3个工作日。

任何单位或个人如对公示结果有异议,均可在公示期间通过书面形式向江苏省民政厅社会组织管理局反映。电话兼传真:025-83590603,邮箱:sgjzyf@163.com。

作者:张延评(四川省宜宾市)

标识说明:标识以“江苏”首写字母“JS”进行创意设计,三个人形高举旗帜,体现积极、热情、包容的含义,表达了江苏社会组织服务国家、服务社会、服务群众、服务行业的总体方向。标志创意独特、特点鲜明,具有高度识别性与艺术感染力,易于传播与后期各种推广制作。

江苏省社会组织管理局     

2020年7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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