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社会报】常州市武进区推进社会救助『放管服』
发布日期: 2021-01-19 10:08   来源:中国社会报    浏览次数:    字号:【


2020年,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在先行试点的基础上,将孤儿保障、临时救助、城乡低保、特困供养等社会救助职能全部下放到乡镇,严格按照“谁审批、谁负责”“谁主管、谁监管”“谁行权、谁担责”的原则,切实履行好赋权承接事项的事中事后监管职责,确保基层接得住、管得好。

重实效 真下放

武进区民政局在“放管服”改革过程中,主动将城乡低保、临时救助、特困供养等社会救助最主要组成部分权限下放,以往由区级履行的最终审批职能全部转交到镇级,真正打破部门利益局限,激发基层工作活力。

从2020年5月起,各项改革下放事项全部落实到镇级。经过半年多的运行,各项下放职能运作良好,初步达到减少社会救助事项办理层级、缩短群众救助申请审批周期、增强社会救助工作整体效果、提高困难群众救助保障力度的改革目标。

重监督 严管理

改革后,武进区民政局不断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从“重审批轻监管”向“减审批强监管”转变。

按照“应保尽保、应退即退”“动态管理”等原则,针对各地救助资金管理使用、救助对象确认和人数核定等,采取“不限时、不通知、不限点”的方式,通过实地走访、电话抽查、查阅台账,进一步规范低保审批和资金管理、档案登记流程。在走访和记录的过程中,工作人员坚持谁核查、谁签字、谁负责,并坚持入户前不通知走访对象的原则,保证入户调查的真实性和有效性。

制定各类救助对象的规范化档案,实现一人一档,动态更新。同时,对“放管服”后新增的各类救助对象档案,要求进行电子化管理。通过区、镇两级共同监督,保证各项救助政策精准落实。公开监督和举报电话,让群众拥有充分的参与和监督权。

重沟通  细服务

通过业务培训、及时指导等,武进区民政部门对基层在履行社会救助“放管服”职能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及时协调解决。

多次举办业务培训,提高基层经办人员的政策知识和业务办理水平。对基层遇到的原本需要由区民政部门解决协调但又未纳入“放管服”改革内容中的工作,区民政局第一时间给予协调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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