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民政厅部署开展 “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行动
发布日期: 2021-11-23 17:19   来源:厅社会事务处    浏览次数:    字号:【


为切实保障生活无着流浪乞讨等特殊对象人身安全和基本生活,确保他们安全过冬,日前,江苏省民政厅印发《关于开展“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行动的通知》,部署自即日起至2022年3月15日,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以“寒冬送温暖、真情暖人心”为主题的专项救助行动。

《通知》指出,各地要高度重视今冬明春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充分发挥救助管理工作“兜底线、救急难”作用,完善部门联动和快速响应救助工作机制,健全市、县(市、区)、乡镇(街道)、城乡社区四级救助发现网络,加大街面巡查转介力度,实现街面巡查全天候、广覆盖,确保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以及陷入困境、居无定所、流落街头的生活无着人员及时得到救助服务。

《通知》强调,各设区市民政部门和救助管理机构要完善设施设备,依托设区市救助管理机构加强救助管理指导中心建设,发挥对区域内救助工作的行业管理、统筹协调、指导督查作用,做好区域内集中照料和托养等工作,不断提高站内照料服务质量。各救助管理机构要加强值班值守,救助热线确保 24 小时有人接听,不漏过每个求助电话。各级民政部门和救助管理机构要积极协调有关部门采取“帮扶+预防”方式,通过主动回访、兜底救助、系统帮扶等措施,全力推进源头治理工作。各救助管理机构要建立完善流浪乞讨返乡受助人员信息库,组织人员或委托当地社区、村(居)民委员会进一步了解其家庭状况,协调乡镇、街道及相关部门按要求落实有关救助政策,帮助其解决生产生活等方面的困难,加强对辖区内返乡受助人员的回访。

《通知》要求,各地民政部门和救助管理机构要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责任,按照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完善机构疫情防控预案,合理设置机构内“三区两通道”,加强工作人员疫情防控知识和技能培训,落细各项防控措施,从根本上堵住疫情防控漏洞,坚决守住救助管理机构“零感染”目标。要加强与新闻媒体和社会公众的沟通,广泛宣传救助管理法规政策,挖掘和宣传救助工作中的先进典型,展示严寒天气救助措施和寒冬专项行动成效,引导和推动社会力量参与救助管理工作,营造群防群助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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