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民政厅部署做好2021年清明节祭扫工作
发布日期: 2021-03-12 10:50   来源:厅社会事务处    浏览次数:    字号:【


为切实做好2021年清明节期间群众祭扫安全管理、疫情防控、服务保障工作,省民政厅日前印发通知,对清明祭扫工作进行具体部署,确保清明祭扫安全、文明、和谐。 

通知指出,当前全国中高风险地区已全部清零,疫情防控形势明显好转,根据我省疫情防控实际和群众需求,各地可以有序开放室外公墓和室内骨灰堂(塔陵)现场祭扫,同时做好相关防控措施。一是倡导群众不跨省域异地祭扫,异地祭扫的人员应服从当地政府疫情防控期间外来人员管理规定;二是严格控制各类规模性公祭及其他自行组织的规模性祭扫活动;三是引导群众采取提前或延期祭扫、错峰祭扫、网上祭扫、预约祭扫服务等方式,减少人员聚集;四是所有进入公墓的祭扫人员应实行实名登记、提供 “苏康码”等健康码绿码,佩戴口罩,接受体温测量,方可进入祭扫现场;五是鼓励有条件的殡葬管理服务机构开设网上祭扫通道、开展工作人员代为祭扫服务;六是对骨灰安葬(放)高度集中的场所、相对封闭的室内祭扫场所以及容易形成人员聚集的服务项目,各地可结合当地疫情防控情况,采取相应的限流措施,并采取一定形式告知群众。

通知要求,各级民政部门要在当地党委和政府领导及疫情防控指挥机构统一部署下,成立清明节祭扫工作专班,指导督促殡葬服务机构做好疫情防控和祭扫安全保障工作。各地民政部门要于3月中旬至4月上旬认真组织开展安全排查,通过自查和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对本地殡葬服务设施风险点、危险源进行祭扫安全隐患大排查,重点排查可能危及人身安全、容易引发安全事故的设施设备和重要环节,逐一整改落实到位,有效防止各类安全事故发生。要健全祭扫安全保障机制,有针对性地制定和完善清明节工作方案和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落实人防、物防、技防措施,确保清明节祭扫安全有序进行。要加强人员车辆安全管控,在祭扫高峰日严格实行“总量控制、预约祭扫”,引导群众提前祭扫,避免清明集中扎堆出行。进一步加强与公安、交通、林业、市场监管、应急管理等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按照“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协作、社会参与”要求,明确职责分工,形成工作合力,共同开展好清明祭扫服务保障工作。

通知强调,要加强舆论引导,大力宣传文明生态的殡葬新风尚,组织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宣传活动,加强正面宣传引导,切实把弘扬厚养礼葬和绿色殡葬理念宣传到位,把惠民殡葬和好的做法宣传到位,提倡党员干部带头勤俭文明办丧,带头移风易俗,促进社会风气向上向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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