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工作绩效评价位居全国第一
发布日期: 2021-05-09 15:32   来源:厅社会救助处    浏览次数:    字号:【


近日,民政部、财政部通报2020年度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工作绩效评价结果。绩效评价范围为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评价内容包括年度重点任务、工作保障与管理、工作效果等3个方面共13项指标,采取司局联评、地方交叉互评、第三方抽样调查等方式进行评分,划定评价等次。江苏位列优秀等次,总分99分,居全国第一。

2020年,江苏省民政厅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民政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以高质量现代民政建设为主线,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深化改革创新,完善政策制度,落细落实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职责,为高质量巩固兜底脱贫成果、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兜牢了底线。

落实兜底救助,坚决守住脱贫致富奔小康底线。深入摸排全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低收入农户,重点关注贫困老年人、残疾人、儿童等特殊困难群体,加强对易返贫户、易致贫户、收入骤减和支出骤增户以及潜在救助对象的监测预警,将符合条件的及时纳入特困供养、低保、临时救助等兜底保障范围。全省254.9万建档立卡低收入人口中,35%通过纳入低保或特困供养实现兜底脱贫;全省7.8万重点监测对象中,29.2%的易返贫对象和24.5%的易致贫对象纳入兜底救助。截至2020年底,全省共保障城乡低保对象44.71万户77.58万人,其中重残重病“单人保”5.12万人。以设区市为单位实现低保标准城乡一体、同城同标,平均保障标准每人每月771元,较上年同比增长6.3%。全省共保障城乡特困人员21.15万人,城乡特困供养基本生活标准平均每人每年20097元和12761元。全省共救助临时困难对象38.42万人次,其中本地户籍38.33万人次、非本地户籍904人次。针对疫情、汛情、长江禁捕、寒潮等各种情形,全省民政系统一拉就响,一贯到底,切实做好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工作。全年将6.6万因疫情造成长期生活困难的人员纳入低保、特困供养范围,对863.2万人次困难对象发放价格临时补贴8.61亿元。民政部印发简报,转发我省社会救助助力疫情防控相关做法。 

强化精准救助,持续提升规范管理水平。深入推进低保专项治理,并将治理范围拓展到特困供养、临时救助、疫情期间基本生活兜底保障等内容,突出“应保尽保”“应养尽养”“应救尽救”“应兜尽兜”等刚性要求。民政部简报向全国推介我省低保专项治理经验做法。充分发挥省级大数据核对平台作用,健全“线上核查”和“线下排查”相结合的工作机制,进一步提升低保对象精准率。在江苏民政门户网站和微信公众号上全面公开省市县三级社会救助服务热线,畅通群众诉求反映渠道。2020年,全省社会救助条线共接到群众来电19744次,其中,政策咨询类16729次,求助类2372次,投诉类643次,全部及时办结。

深化温情救助,全面推进社会救助改革创新。深入贯彻中央关于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的意见精神,结合江苏实际,进行细化实化,以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出台《关于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的实施意见》,有力推动社会救助改革发展。聚焦社会救助领域难点、热点、堵点问题,深入开展创新实践活动,打响江苏社会救助品牌。积极组织申报全国社会救助改革试点,常州市、宿迁市、南京市建邺区、栖霞区、苏州市相城区5家入选,试点项目全国最多。主动作为提升救助温度,省民政厅联合省扶贫办发动20余家慈善组织开展“让善汇流、为家充电”——江苏省贫困家庭慈善救助“家电包”活动,面向苏北12个省重点帮扶县(区),筹集慈善资金1440万元,为2.4万户城乡困难家庭发放电冰箱、取暖器、电风扇等日用家电,取得良好社会效果。

下一步,江苏民政系统将按照保基本、兜底线、救急难、可持续的总体思路,全面落实中央和省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推进乡村振兴、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兜底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等有关决策部署,大力推进社会救助高质量发展,在“争当表率、争做示范、走在前列”中展现民政担当,以优异成绩庆祝建党100周年。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Produced By 大汉网络 大汉版通发布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