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民政厅、省妇联印发《关于加强新时代婚姻家庭辅导教育工作的实施意见》
发布日期: 2021-06-28 16:32   来源:厅社会事务处    浏览次数:    字号:【


为全面推进婚姻家庭辅导工作,进一步促进家庭和谐,维护社会稳定,江苏省民政厅、江苏省妇联近日联合印发了《关于加强新时代婚姻家庭辅导教育工作的实施意见》。

《实施意见》指出,要充分认识婚姻家庭辅导工作对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承中华优秀婚姻家庭文化、促进家庭社会文明进步、提升人民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和安全感的重要意义,充分调动各方面资源,切实加强婚姻家庭辅导的场所和队伍建设,打造优质服务品牌,优化服务供给体系,形成良好舆论氛围,建立长效协同机制,推动婚姻家庭辅导服务往深里走、往实里做,有效预防和化解婚姻家庭矛盾纠纷,为促进家庭幸福、社会和谐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实施意见》结合江苏实际,提出5项工作任务。一是加强婚姻家庭辅导场所和人才队伍建设,婚姻登记机关按照相关标准规范,设置独立的婚姻家庭辅导室,配置相应的设施设备,通过政府购买专业服务等方式提供婚姻家庭辅导服务。二是积极探索婚前辅导服务新模式,联合多部门开设新婚课堂,开展专题辅导讲座,举办主题沙龙活动,开发婚前辅导课程,帮助当事人建立良好的婚姻观,强化家庭责任感,培育良好的婚姻家庭关系;采用喜闻乐见的方式积极引导广大青年自觉抵制高价彩礼、婚嫁大操大办、低俗婚闹等不良习俗,培育文明向上的婚俗新风。三是深化婚姻家庭关系调适和离婚调解,面向社区积极开展家庭教育、反家暴宣传、生活减压和社会支持等预防性专业服务;积极运用“江苏婚姻登记在线服务平台”为当事人提供在线预约辅导服务;采用“互联网+”服务模式,开展婚姻家庭“云辅导”,扩大服务范围;深化“平安家庭”建设,积极推进婚姻家庭纠纷人民调解工作,畅通12338妇女维权热线,拓展妇女群众利益诉求渠道。四是创新结婚颁证服务形式,婚姻登记机关设立独立颁证大厅,配备具有资格证的颁证员,设计文化内涵丰富的颁证词,将结婚颁证仪式纳入登记流程,引导前来办理结婚登记的新人参加免费颁证仪式,鼓励当事人邀请亲朋好友共同见证,实现颁证工作常态化;建立特邀颁证制度,组织集体颁证、集体婚礼等活动,提升颁证仪式的教育意义。五是加强婚姻家庭文化建设,因地制宜设置婚俗文化墙或婚俗文化长廊、婚姻家庭文化展示厅、婚俗文化博物馆或婚姻家庭文化教育基地,推进婚俗改革,开展婚姻领域移风易俗系列活动,宣传弘扬中华优秀传统婚姻家庭文化,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家庭落地生根,建设相亲相爱的家庭关系,培育向上向善的家庭美德,以家庭和谐促进社会和谐。

《实施意见》强调,要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多部门协作机制,强化目标管理,建立工作台账,通过公益创投、政策扶持、经费补贴、政府购买服务等途径引导相关社会组织、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和专业人才发挥积极作用,确保工作广泛持续、常态化、专业化深入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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