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民政厅紧急部署民政领域疫情防控工作
发布日期: 2021-07-21 21:54   来源:厅办公室    浏览次数:    字号:【


7月21日,江苏省民政厅召开厅疫情防控领导小组会议、全省民政系统疫情防控工作视频会议,传达省委、省政府有关会议精神,对全省民政系统疫情防控作出具体部署,提出明确要求。厅党组书记、厅长吕德明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指出,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复杂,特别是南京禄口机场部分人员核酸检测出现阳性给我们敲响警钟。防控就是责任,生命重于泰山。各级民政部门、各类民政服务机构要提高政治站位,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增强风险意识、底线思维,深刻认识到疫情已经发生在“家门口”,形势刻不容缓,加强疫情防控容不得半点松懈。要时刻绷紧疫情防控这根弦,严格落实“四早”要求,压紧压实民政服务机构和场所的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全方位落实好行业主管、属地、社区、个人的防控责任,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织密织牢疫情防控安全网。要从严管控各类民政服务机构、场所、站点,对能封闭的民政服务机构实行封闭管理;对于不能封闭的机构,也要严格人员进出管理,落实各项防控举措;暂停聚集性服务活动,工作人员需要上门服务时,要严格做好个人防护措施。

会议强调,要突出科学精准,提高防控实效,确保无死角、全覆盖。要坚持“人物同防”。各级民政部门、各类民政服务机构要做好全面排查,严格落实人员进出入管理、日常健康监测等措施;加强物品采购、运输、使用管理,做到全链条留痕可溯,尤其要做好冷链食品、快递、邮件等物品的检测和消杀,切实阻断外部输入途径。要坚持“人人同防”。各级民政部门、各类民政服务机构要加强对在编工作人员、聘用工作人员、临时工作人员、施工人员等的统一管理,不分用工性质,采取同等要求,严格执行疫情防控各项措施,杜绝管理盲区与死角,切实做到同岗同责。各地民政部门、民政服务机构要对人员再一次摸排,杜绝“失管之人”。要坚持“内外同防”。坚持机构对内管理和对外服务统筹管理,工作人员机构内和机构外的行为统筹管理,严防内外有别,引发风险。实行封闭管理的机构,原则上不对公众开放,不提供探视服务,不接受新的入住对象,不允许机构内住养人员外出。机构工作人员在工作时间之外要注意做好个人防护措施,减少非必要的人员集聚。对进出通勤等有易感接触风险的重点人群,要每日定期申报行程轨迹及健康状况,及时掌握动态情况。要参与全面防控。各级民政部门是疫情防控的重要职能部门,在抓好民政机关、服务机构疫情防控的同时,还要根据当地疫情防控工作总体部署,落实职责范围内的疫情防控任务。要充分发挥基层社区的作用,在必要的时候,组织社区工作人员、网格员、志愿者等参与社区防控。要密切关注封闭管理以及隔离人群,排查老人、儿童单独居家留守问题,及时跟进相关救助和服务措施。

会议强调,民政工作面广量大,疫情防控任务十分艰巨。全省民政系统要把疫情防控作为当前的头等大事,加强领导,集中力量,确保防得住、守得牢,坚决完成疫情防控任务。要健全工作机制,用好各方力量。进一步健全疫情防控工作领导机制,强化党建引领和保障,充分发挥民政系统干部职工的作用,必要时广泛动员社会组织参与疫情防控。要发扬务实作风,落实落细防控责任。根据疫情发展变化,对工作预案、防控部署和具体安排进行再检查、再完善,将每项工作落实到具体人头。各市、县(市、区)民政部门领导干部要坚守岗位、靠前指挥,带头抓疫情防控措施落实。要强化统筹协调,有序推进整体工作。将疫情防控作为当前最重要的工作,在全力以赴抓实抓好的同时,适当调整工作节奏与方式,把需要大范围入户的工作或程序往后排,把完善政策、制定标准等方面的工作先抓紧,通过合理的安排,确保各项重点工作有序落实。

会前,省民政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民政领域疫情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

厅领导班子成员,厅各处室、在宁直属单位负责同志参加了有关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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