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民政厅关于全国先进社会组织评选表彰拟推荐对象的公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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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民政部关于开展第四次“全国先进社会组织”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民函〔2021〕72号)要求,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经自愿申报、分级推荐、形式审查、初选评审、集体研究等流程,共遴选出9家社会组织作为全国先进社会组织评选表彰拟推荐对象,其中省级5家、省级以下4家。现对拟推荐对象予以公示(排名不分先后): 江苏省慈善总会 江苏省综合交通运输学会 江苏省苏商发展促进会 江苏省妇女儿童福利基金会 江苏省瑞华慈善基金会 南京市慈善总会 苏州市慈善总会 南通市盐城商会 宿迁市宿城区黄河水上志愿救援协会 公示时间为2021年9月29日至2021年10月11日,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对以上拟推荐对象有异议的,请通过书面形式向江苏省民政厅实名反映。联系电话:025—83590612,电子邮箱:jsmzshzz@126.com。 江苏省民政厅 2021年9月2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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