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民政厅部署加强当前全省养老机构疫情防控工作
发布日期: 2022-02-17 20:20   来源:厅养老服务处    浏览次数:    字号:【


近期,江苏省内三地发现新冠肺炎确诊及无症状感染病例,疫情防控形势严峻,防控工作刻不容缓。为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和民政部关于疫情防控部署要求,2月17日,江苏省民政厅印发通知,部署进一步加强全省养老机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

通知要求,进一步加强养老机构分级分类精准防控。设区市范围内出现确诊病例的,全市养老机构立即按照民政部办公厅《零星散发区域养老机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南(第二版)》规定实行封闭管理,严格落实各项防控举措。未出现确诊病例的设区市,按照民政部办公厅《养老机构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指南(第二版)》规定,强化常态化防控,严格执行预约探视制度;进入养老机构的人员须持有无异常“苏康码”、须提供近14日内未在中高风险地区出入的行动轨迹、须佩戴口罩并进行体温检测、须出示身份证进行实名登记,进入老年人生活区的人员须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通知强调,要进一步加强养老机构人员排查工作,强化养老机构人员健康监测。养老机构要按照疫情防控规范要求做好日常消毒工作,认真落实“人物同防”要求,加强养老机构核酸检测和疫苗接种工作。

通知强调,各地民政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持续绷紧疫情防控这根弦,落实落细各项防控举措,坚持常态化精准防控和局部应急处置有机结合。同时紧紧依靠当地联防联控机制,落实好养老机构疫情防控的各项支持政策,给予养老机构和住养老年人充分的关心关怀,及时解决养老机构在疫情防控中面临的困难和问题,切实保障老年人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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