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全国社会救助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评选拟推荐对象的公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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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民政部《关于评选社会救助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通知》(民发〔2022〕29号)部署,经自下而上、逐级审核推荐、全国社会救助表彰工作评审委员会初审,拟推荐江苏省民政厅社会救助处等3个单位为全国社会救助工作先进单位,孙雷等5人为全国社会救助工作先进个人,现予以公示(具体名单附后)。 公示期为2022年9月22日-28日。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江苏省民政厅提出。以单位名义提出的,须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提出的,应署姓名和联系电话,以便核实、答复。 联系电话(传真):025-83590536 联系地址:南京市中山北路277号(210003) 江苏省民政厅 2022年9月21日 全国社会救助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 评选拟推荐对象名单 一、全国社会救助工作先进单位(3个) 江苏省民政厅社会救助处 南京市栖霞区民政局 张家港市社会救助服务中心 二、全国社会救助工作先进个人(5名) 孙 雷 泰州市民政局副局长、三级调研员 桑永旺 南通市民政局社会救助处处长、一级主任科员 张荣华 泗洪县民政局副局长 刘波远 淮安市清江浦区社会福利保障所副所长 梁 栋 射阳县海河镇行政审批局副局长、一级科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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