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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性社会组织2021年度检查拟定结论公示(第三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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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基金会管理条例》、民政部《民办非企业单位年度检查办法》《基金会年度检查办法》及省民政厅2021年度检查通知,现将347家(第三批)在省民政厅登记的社会组织2021年度检查拟定结论予以公示,其中社会团体146家,民办非企业单位138家,基金会63家。 任何单位或个人如对公示的拟定年检结论持有异议,均可在公示期间,通过书面形式向江苏省民政厅社会组织管理局举报或反映。 公示期:2023年1月10日— 2023年1月17日 传 真:025-83590411 地 址:南京市中山北路277号 附件:1.社会团体2021年度检查拟定结论(第三批).docx 2.民办非企业单位2021年度检查拟定结论(第三批).docx 江苏省民政厅 2023年1月 1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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