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社会报】苏州市出台七条措施助推行业协会发挥积极作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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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江苏省苏州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推动产业创新集群和新兴服务业细分领域行业协会高质量发展的七条措施》(以下简称“苏七条”),结合推动苏州市产业创新集群和新兴服务业高质量发展需要,聚焦管理服务、作用发挥、培育赋能、规范自治4个方面,提出“优化管理服务、加强平台建设、夯实人才基础、落实财税扶持、支持服务购买、强化行业自律、深化品牌创建”7项具体举措,加大对25个细分领域行业协会的政策扶持和管理引导,更好发挥行业协会在服务苏州市产业创新集群融合发展等重大战略中的积极作用。 “苏七条”明确,要围绕产业创新集群和新兴服务业细分领域,做优做强行业协会,允许吸纳部分长三角一体化区域内的企业加入;要深化“社会组织登记一件事”改革试点,优化审批流程,压缩审批时限,允许部分材料实行承诺制容缺办理。支持行业协会搭建产业对接交流平台,加强与全国性、全省性、区域性社会组织的交流合作,促进产业链、价值链相互嵌入、共同发展,提升产业集群的集聚效应;鼓励搭建“政社企”对话合作平台,为企业赋能增效,同时收集意见建议,为党委政府科学决策提供智力支持。 “苏七条”提出,在人才扶持方面,支持高校与政府部门、行业协会合作,协同培养专业人才,建立行业协会负责人和从业人员教育培训体系;在财税扶持方面,落实国家对行业协会税收优惠政策,支持行业协会举办具有国内外影响力的活动或者参与招商引资,根据相关政策可以给予一定补贴支持;在购买服务方面,支持符合条件的行业协会承接行业规划、行业调查、行业统计等行业管理与协调性政府购买服务项目。 “苏七条”还将党建工作融入产业创新集群发展全过程各方面,引导行业协会广泛设立党员服务队、助企服务团,帮助企业纾困解难;注重加强行业协会规范化建设,引导行业协会深入开展廉洁合规建设,规范行业协会自身及其会员企业的行为;推动“一协会一品牌”建设,在作用发挥明显的行业协会中设立“社会组织品牌展示空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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