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老龄事业发展报告(2024年)》正式发布
发布日期: 2024-10-28 19:46   来源:厅老龄工作处    浏览次数:    字号:【


10月28日上午,省民政厅、省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联合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司法厅、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省医疗保障局等部门召开发布会,省民政厅党组成员、副厅长邱泽森发布《江苏省老龄事业发展报告(2024年)》。

今年是我省连续第16年发布江苏省老龄事业发展报告。报告介绍了截至去年底全省人口老龄化情况;从老龄法规制度体系建设、老年人社会保障、老年人健康福祉、养老服务体系建设、银发经济发展、老年友好型社会建设等方面总结了全省老龄事业发展成果;以“一市一章”的形式介绍了13个设区市老龄事业发展情况;集录了“幸福老年环省行”全媒体新闻行动专题报道、我省2023年全国示范性老年友好型社区以及省老年精神关爱项目成果等内容。

邱泽森介绍,我省人口老龄化进展呈现出老龄化程度持续加深,老龄化区域分化特征明显,老年人口抚养比逐步提高,低龄活力老人社会参与需求强烈等几个特点。截至2023年末,全省60岁及以上常住老年人口2089万人,占常住人口的24.5%,高于全国3.4个百分点;65岁及以上老年人口1573万人,占比18.4%,高于全国3个百分点,与2020年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相比,2023年全省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比重上升2.66个百分点,65岁及以上老年人口比重上升2.2个百分点。全省60岁及以上户籍老年人口2043万人,占户籍人口的26%;65岁及以上老年人口1540万人,占户籍人口的19.6%;80岁及以上户籍老年人口307.89万人,占户籍老年人口的15.07%。全省老龄化区域不平衡,从常住人口上看,苏中、苏北地区老龄化程度明显高于苏南地区。全省老年人抚养比不断攀升,达27.14%。高龄长寿老年人越来越多,全省百岁老人达8683人,较上年增加451人。全省60-69岁户籍老年人口1030万人,占户籍老年人口的50.41%,老年人口的增长仍以低龄老人为主,意味着老年再就业市场蕴藏着巨大的潜力。全省60-69岁低龄老人就业率为30.41%。总体来看,老年人就业的机会有所增加,自身养老的经济能力不断增强,日益被视为经济社会发展的贡献者。

邱泽森指出,去年以来,省委省政府对老龄工作高度重视,深入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把积极老龄观、健康老龄化理念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全过程,把老龄事业作为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内容统筹谋划,全方位、多维度促进社会保障体系、养老服务体系、健康支撑体系提质增效,着力构建老年友好型社会,持续提升全省老年人的幸福感、获得感、安全感。省人大颁布的《江苏省医疗保障条例》,将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纳入医疗保障体系进行法治化推进,全省提前实现长护险制度设区市全覆盖;颁布《江苏省基层卫生条例》,作为全国省级层面率先开展的基层卫生立法,鼓励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结合实际,开展家庭病床、老年护理、医养结合等服务;颁布《关于促进老年学习的决定》,以人大作出重大事项决定的形式,推动社会各方面力量共同促进老年人学习工作。我省在全国率先建立养老护理专业技术职称体系,成为养老服务专业化、职业化人才队伍建设的重大突破;成功创建55个全国示范性老年友好型社区,数量连续3年居全国第一。

多家中央驻苏媒体及省级媒体参加了发布会。新华日报社介绍了“幸福老年环省行”全媒体行动工作情况。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民政厅、省司法厅、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省医疗保障局有关处室负责同志,分别就“江苏银发经济发展”“推进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老年人法律维权”“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等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发布会还播放了全省老龄事业发展宣传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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