祝贺!江苏民政系统一批先进集体和个人获全国表彰
为表彰先进,树立榜样,进一步调动广大民政工作者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民政部决定,授予196个单位“全国民政系统先进集体”称号,授予92名同志“全国民政系统劳动模范”称号,授予104名同志“全国民政系统先进工作者”称号。我省9家单位和9名个人受到表彰,受表彰数量居全国前列。
近年来,全省民政系统广大干部职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政工作的重要论述和对江苏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牢牢把握民政工作的政治性、人民性、全局性、政策性,竭诚为民、实干笃行,攻坚克难、勇于创新,在保障和改善基本民生、加强和创新基层社会治理、提供和强化基本社会服务等方面取得了突出业绩,涌现出了一大批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经过逐级推荐、层层评选和全国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严格审核,我省南京市殡葬管理处等9家单位被表彰为全国民政系统先进集体;毕珂磊等5名民政工作者被表彰为全国民政系统劳动模范;周新华等4名民政工作者被表彰为全国民政系统先进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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