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出台《意见》 明确社会组织“1+5+18”工作体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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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苏州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加快推进苏州社会组织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试行)》。 《意见》要求,要实施“苏社同行”社会组织品牌建设,坚持守正创新、破立并举,持续激发社会组织活力,推动全市社会组织有效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为推动中国式现代化苏州新实践贡献社会组织力量。通过3年左右努力,全市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更加坚强有力,管理服务更加科学高效,综合监管更加规范透明,作用发挥更加充分显著,对外合作交流更加开放多元,形成一批在国际国内具有一定影响力的社会组织品牌,引进一批国际性、全国性社会组织落户苏州,基本形成与苏州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匹配的社会组织发展新格局,努力走出一条具有中国特色、时代特征、苏州特点的社会组织高质量发展之路。 《意见》明确,建立“1+5+18”工作体系。“1”是打造“苏社同行”工作品牌,“5”是开展“服务发展助推行动、培优引强支持行动、审批服务提升行动、内部治理提质行动、综合监管深化行动”五大行动,同时推出服务产业经济发展、突出社会治理功能、积极助力稳岗就业、参与标准体系建设、推动对外合作交流、优化社会组织结构、丰富培育发展载体、打造特色工作品牌、加快人才队伍建设、加强财税支持力度、实行事先告知提示、加强负责人任职审查、规范自身机构建设、完善管理制度机制、引导行业诚信自律、落实部门监管职责、健全监督管理机制、聚焦重点监管领域等18条具体工作举措,加快推进苏州社会组织高质量发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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