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日报】让殡葬改革红利惠及百姓 金湖县民政局为殡葬用车立规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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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强化殡葬服务民生保障功能,金湖县民政局于2022年制定规章制度,为全县殡葬车辆遗体接运业务立规矩。该规章制度实施以来,取得显著成效,让殡葬改革红利惠及百姓。 目前,金湖县共有18辆社会殡葬车辆从事遗体接运业务。金湖县民政局加大对车辆、车主的管理,要求车辆必须按照道路运输规定要求,持有交通运输管理部门颁发的运营证;车辆报废或更新前需向县殡仪馆履行报备手续;车辆出售、变更用户需征得县殡仪馆书面同意,并按照机动车辆登记管理规定办理。同时,殡葬车辆必须由车主本人驾驶,车主需52周岁以下具有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身体健康,具有C1机动车驾驶资格。取得从事遗体接运资格的殡葬车主,需与县殡仪馆签订《殡葬遗体接运业务协议》,协议一年一签,签订后方可从事遗体接运业务。 金湖县殡仪馆在服务大厅明码公示遗体接运费用,对殡葬车实行统一标识、统一编号、统一管理。殡葬车车主不得以任何理由向丧户索要钱、物;严禁在城市街道、交通主干道抛洒纸钱和使用高音喇叭;遵守卫生防疫有关规定,及时对车辆清洗消毒;实行服务承诺制,接受群众监督。 金湖县殡仪馆负责人表示,将根据实际情况,不断完善殡葬用车相关制度,把群众的“身后事”办成“省心事”“暖心事”,不断推动殡葬改革向更加文明、生态、惠民的方向迈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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