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谢晓军在《中国民政》发表署名文章:深学细悟 实干笃行 谱写江苏“幸福民政”建设新篇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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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省民政厅党组书记、厅长谢晓军在民政部机关刊《中国民政》杂志上发表署名文章《深学细悟 实干笃行 谱写江苏“幸福民政”建设新篇章》。全文如下: 《习近平关于民政工作论述摘编》(以下简称《论述摘编》)的出版发行,是民政领域的一件大事,为全面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政工作的重要论述提供了权威读本。刚刚闭幕的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对民政工作作出了新的部署。我们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政工作的重要论述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坚持深学细悟、融会贯通、笃信笃行,切实把学习成果转化为推动江苏“幸福民政”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动力和生动实践,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江苏新实践贡献坚实的民政力量。 悉心体悟《论述摘编》的丰富内涵,深刻认识新征程上民政工作的重要职能定位 《论述摘编》集中收录了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围绕民政工作发表的一系列重要论述,深刻阐明了民政工作的方向性、根本性、全局性、战略性问题。我们要全面对标对表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从政治上认识民政、理解民政、发展民政,确保民政事业始终沿着正确政治方向前进。 民政工作是兜底线、稳预期的基础工作。中国式现代化是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现代化。在迈向现代化的征程中,把包括低保对象、特殊困难老年人、困境儿童、残疾人等在内的困难群众生活保障好、利益维护好,是民政工作的职责所在、使命所系。特别是当前,外部环境不确定性和挑战增多、经济发展承压前行、群众就业增收面临压力,更要格外关注、格外关爱、格外关心困难群众,为他们做好事、办实事、解难事。必须深刻认识到民政工作保的是基本民生,抓的是基本服务。只有兜牢民生底线、稳定社会预期,才会有社会生产力的全面释放、民心的广泛凝聚、党的执政根基的不断巩固,才能形成同心向党、齐心奋斗的生动局面。 民政工作是惠民生、增福祉的关键抓手。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家事国事天下事,让人民过上幸福生活是头等大事。改革开放以来,民政部门的职能有所调整,但总体看,民生职能属性没有变,民生建设主体部门的地位作用没有变。幼有所护、老有颐养、弱有众扶、残有善助、逝有所安,件件关乎民生,事事涉及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可以说,民政工作就是德政、仁政、善政,是为民之政;发展民政事业就是要让现代化成果惠及全体人民,让广大人民群众获得感成色更足、幸福感更可持续、安全感更有保障。 民政工作是强内需、促发展的新兴力量。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补齐民生短板,提高居民收入,可以增进社会消费预期、扩大内需,既能为民造福于当下,更能为发展赢得未来。去年,江苏利用超长期国债,推进居家适老化改造,有力撬动了老年产品用品消费市场,展现了银发经济发展的光明前景。民政工作涉及面广,在扩内需促发展上都大有可为。必须以发展的思维来做民政工作,在养老、助残、福彩等领域不断培育新的消费增长点,通过发展银发经济、地名经济、福彩经济、甜蜜经济、康复辅具产业等,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高品质消费需求,积极为巩固和增强经济回升向好态势作贡献。 民政工作是聚民心、促和谐的重要途径。民政工作服务婚丧嫁娶,保障老弱病残,贯穿生老病死,涉及千家万户,事关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事关人心向背,最能体现党的初心宗旨,最能体现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是我们党治国安邦的一项极为重要的工作。当前,我国正处于改革攻坚期、经济调整期、社会转型期、矛盾凸显期,人们的诉求越来多元。民政工作长期与基层群众打交道,与家庭社区紧密相连,与社会组织和慈善力量协同发力。可以说,最基本的社会服务在民政,最基层的社会治理在民政,最广泛的社会力量也在民政。必须充分发挥民政工作在协调利益、化解矛盾、维护公平等方面的“减压阀”、“稳压器”作用,以民政之为护大局之稳,以多元善治促社会和谐。 准确把握《论述摘编》的实践要求,切实找准推进民政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关键着力点 《论述摘编》系统集成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政工作的深邃思考和战略部署,必须找准贯彻落实的切入点和突破口,切实把学习成果转化为推进“幸福民政”建设的实际成效,在江苏大地充分彰显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政工作重要论述的思想伟力和实践伟力。 在聚力实施国家战略上显担当。聚焦到2035年“中国特色养老服务体系成熟定型,全体老年人享有基本养老服务”的目标,大力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加快健全养老服务体系,更好回应千家万户的期盼。一是深化养老服务体制机制改革。完善老龄工作和养老服务体制机制,纵深推进农村敬老院体制机制改革,因地制宜推动“县建县管”。建立全省统一的老年人能力综合评估制度和信息平台,推动评估结果跨部门跨区域互认互通。二是优化养老服务供给格局。构建县(区)有平台、乡镇(街道)有枢纽、村(社区)有站点的城乡三级养老服务网络。大力发展社区支持的居家养老服务,打造养老服务综合体,开展老年助餐、助浴、助医等多样化、专业化、社会化服务。三是提升养老服务综合监管效能。健全养老服务跨部门综合监管机制,实施分级分类差异化监管。规范养老机构等级评定,完善机构等级与运营补贴挂钩机制。 在聚力兜牢民生底线上作示范。积极适应高质量发展的要求,推动社会救助不断提质增效,切实织密扎牢社会保障安全网。一是推进救助范围广覆盖。持续完善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机制,深入推进“政策找人”,主动帮扶“沉默的少数”,做到及时预警、快速响应、应保尽保、应助尽助。二是推进救助对象认定帮扶更精准。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对低收入人口的困难类型、困难程度及相应服务需求精准画像,建立民政部门统一认定、按需推送,各职能部门分类救助、精准帮扶的工作机制。三是推进救助方式多样化。用好服务类社会救助省域试点成果,完善发展型政策举措,增强社会救助“造血”功能。 在聚力增强优质供给上树标杆。坚持把婚丧嫁娶作为事关千家万户的民生大事,推进落实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要求,提升社会福利水平,优化专项社会服务,为群众带来更加优质的体验。一是更加注重儿童福利的适度普惠。完善困境儿童分类保障政策,加强留守儿童和流动儿童关爱服务,推进儿童福利机构“开门办院”。二是更好维护残疾人士的体面尊严。健全残疾人两项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托养照护制度,深化“辅佑康健”和“精康融合”行动。三是更加彰显婚姻服务的人文关怀。推动婚姻服务从“单一婚姻登记”向“多元婚姻服务”转变,倡导文明婚俗新风尚。四是更加突出殡葬行业的公益属性。持续深化殡葬改革,加快城乡公益性殡葬服务设施建设,扩大基本殡葬服务供给,加大惠民殡葬力度,更好保障“逝有所安”。 在聚力服务发展大局上建新功。充分发挥江苏社会组织众多、慈善力量活跃的优势,进一步激发社会多元主体参与活力,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一是在促进共同富裕中发挥公益慈善作用。优化支持公益慈善事业发展的政策举措,培育壮大慈善力量,创新慈善服务模式,深入实施“阳光慈善”工程。二是在创新社会治理中展现社会组织担当。完善和落实社会组织扶持政策,积极搭建对接平台,开展专业化特色服务;健全社会组织管理制度,强化综合监管措施,净化社会组织发展生态。三是在区域协同发展中用好行政区划资源。坚持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行政区划工作的体制机制,统筹研究全省行政区划规划思路,稳慎做好区划工作。 在聚力培育新质动能上抢先机。找准民政工作与经济发展的结合点,开辟经济增长新赛道,塑造民生服务新优势,实现经济发展与民生改善的良性循环。一是深耕银发经济新蓝海。创建银发经济产业园区,积极培育发展老年康养、老年旅居、老年教育、康复辅具等产业,实施失能老年人养老服务消费补贴项目,积极培育养老消费增长点。二是打造民生经济新场景。打造更多具有人文特色的婚姻登记点,带动发展集婚庆、婚旅、文创等为一体的甜蜜经济。大力发展康复辅助器具产业。推动地名与其他业态深度融合,打造地名经济新亮点。三是积蓄产业发展新势能。围绕服务现代产业体系建设,构建“一行业一集群一协会”格局,大力培育全国性、国际性社会组织,推动其主动参与产业协同、国际合作。 悉心体悟《论述摘编》的大爱情怀,在积极履职尽责中彰显民政人价值追求 《论述摘编》通篇贯穿着习近平总书记坚定的理想信念、深厚的为民情怀、科学的思想方法、强烈的历史担当,为我们确立了价值坐标、指明了行动方向。我们必须融入时代、践行宗旨,在为民爱民的一线彰显担当、展现作为。 自觉厚植为民情怀。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民政工作是“菩萨”事业。做“菩萨”事业就得怀着菩萨之心,怀着大爱之心、爱民之心。做好民政工作,首要的是树立为民情怀,坚定人民立场,牢记“民心是最大的政治”,自觉传承发扬“孺子牛”精神,践行“始于情怀、忠于信仰,源于爱心、精于服务,成于坚守、归于平凡”的价值追求,始终保持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时刻把人民群众的安危冷暖放在心上,始终与人民群众所思所盼所想同频共振,从而更好地强信心、聚民心、暖人心、筑同心。 积极锤炼过硬本领。民政服务对象特殊,社会关注度高、舆情燃点低、安全风险大,特别是当前民政工作面临需求多元化与资源有限性的矛盾,改革进入攻坚期和深水区,一些深层次的矛盾不断凸显。民政工作者身处一线、直面群众,必须自觉提升改革攻坚能力、资源整合能力、群众工作能力、风险防范能力,努力成为为民服务的“多面手”,善于用最朴实的“贴心话”解读政策,用最硬实的“宽肩膀”担当作为,既把握政策刚性,又注重工作柔性,通过解决好一个个具体问题、一件件关键小事,把党和政府的关怀和温暖送到人民群众心坎上。 全面培树优良作风。民政工作与人民群众联系最直接、最密切、最广泛,民政干部的作风,群众也看得最真实、体会得更真切。必须保持党的自我革命永远在路上的政治自觉,持之以恒强化作风建设,驰而不息纠“四风”、树新风,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坚决防范和纠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不断改进工作作风,主动沉到基层一线,察民情、接地气、办实事,真诚倾听群众呼声,真实反映群众愿望,真心关心群众疾苦,切实以既看得见又看不得百姓疾苦的为民情怀,解决好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树立好民政干部为民爱民的良好形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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