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泰兴市珊瑚镇曹埠村村民胡先生,通过镇便民服务中心的规范审批,顺利将亲人骨灰安放于镇前新村墓区。“以前,镇前新村墓区的穴位,在村民观念里就是自家的,我们外村人想进,那真是难如登天。” “珊瑚镇11个村级墓区,无论是环境还是管理方式,镇前新村墓区一直是‘标杆’。即便如此,群众因争抢墓区位置产生矛盾、跨村安葬时村与村之间协调困难等问题也经常发生。”泰兴市珊瑚镇副镇长邱锐说,这些问题看似不大,却像一根根细小的“刺”,卡在基层治理的环节中,影响着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破除村级管理壁垒,实现公益性殡葬资源的统筹配置和公平共享势在必行。 2024年9月,泰州市民政局在全省创新提出“村墓镇管”举措,在全市开展试点。“不成规矩,难成方圆。改革的关键在于建章立制,让管理有‘纲’可依。”邱锐介绍,试点启动后,珊瑚镇首先从顶层设计破题,系统制定了覆盖管理责任、办事流程、服务标准的规章制度体系。改革的核心,是将全镇所有公益性公墓和骨灰存放室的穴位(格位)资源,全部纳入镇便民服务中心,实行统一管理、统一登记、统一调配。外村居民申请安葬,无需再寻求目的地村的“特别许可”,只需按照全镇统一的标准化流程,向镇便民服务中心提交申请,经规范审批即可。这一转变,彻底打破了存在多年的村域藩篱,疏通了跨村安葬的“堵点”。 资源统管只是第一步,如何确保管得好、服务优,是改革能否取得长效的关键。据介绍,该镇为每个墓区都明确管理员,并签订专项管理协议,推行包干责任制。同时,在镇村两级设立联络员,负责信息沟通、政策传达和协调对接。其次,镇便民服务中心建立了相应监督体系,定期对管理员和墓区的维护状况、服务质量、群众反馈等进行综合考评,考核结果直接与管理人员待遇、评优等挂钩。 针对清明、冬至等祭扫高峰,珊瑚镇还积极推广“鲜花祭扫”等低碳文明祭扫方式,并推出“代为祭扫”惠民服务,解决了部分异地或行动不便群众的实际困难。“现在墓区环境干干净净,管理井井有条,代祭扫服务很贴心,我们在外打工回不来,心里也感到慰藉。”镇前新村村民王女士称赞道。 近年来,泰兴市紧扣群众“逝有所安”需求,将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管理作为重要的民生工程和治理课题来抓。截至目前,全市建有农村公益性公墓17个,下辖墓区189个(含骨灰存放室31个),总占地面积74.3万平方米,乡镇(街道)农村公益性安葬设施实现全覆盖。在试点工作中,泰兴市系统性总结并推行了“3456工作法”,为改革提供了清晰的行动指南。其中,“3”为“三强建设”,即制度体系强保障、设施布局强统筹、提档升级强供给;“4”为“四措融合”,即融合丧葬礼俗改革、殡葬秩序整治、人才队伍建设及行风作风建设;“5”为“五项规范”,即规范公墓标准、运营模式、管理制度、资金管理、监督检查;“6”为“六个统一”,即统一命名标识、规划设计、运营主体、服务文本、资源调配、收支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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