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子晚报】养老护理员也能获评“首席技师” 我国将全面推行养老服务技能人才“八级工”制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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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民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联合出台新政,官宣养老服务“八级工”制度。新政提出全面推行以养老护理员为重点的职业技能等级制度,养老服务“八级工”是什么概念?记者采访了江苏省民政厅相关部门。 作为我国首个关于养老服务技能人才评价工作的专项政策文件,《关于加快推进养老服务技能人才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明确,以养老护理员为重点,形成学徒工、初级工、中级工、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特级技师、首席技师的“八级工”职业技能等级(岗位)序列。南京中医药大学养老服务与管理学院老年社会学系主任、养老服务与管理研究院养老政策法规研究中心主任,老龄文明智库特约研究员喻小勇认为,现在失能、半失能老人越来越多,照护人群的缺口又太大,而现有的从业人员流动性太大,新规大大拓展了养老服务人员的职业宽度,辅以相应的配套工资待遇,可把人才留在行业内。 我国老年人口基数大,老龄化速度快,特别是随着高龄、失能等老年人数量增加,对养老服务人才的需求大、品质要求高。但当前还存在以养老护理员为重点的养老服务技能人才总量不足、高层次高技能人才短缺问题。早在2023年12月,民政部等12部门制定出台了《关于加强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时隔一年多,此次《实施意见》将“八级工”职业技能等级(岗位)实施范围由12部门文件中开展试点的养老护理员,拓展至设有高级技师等级的全部养老服务技能类职业(工种),详细列出了“八级工”职业技能等级(岗位)对应的基本要求和评价实施机构。 《实施意见》要求,省级民政部门要统筹本地区养老服务行业协会、养老服务机构、人才实训基地、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普通高校、职业技能培训机构等,遴选一批符合条件的单位,经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备案成为本地区养老服务技能人才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机构。《实施意见》不仅特别提到“支持劳务派遣人员在实际用工单位参加职业技能等级认定”,也指出要“将职业技能等级作为养老服务技能人才工资分配的重要参考。” 作为全国人口老龄化时间早、速度快、程度深的省份之一,江苏先行探索,2023年在全国率先建立探索养老护理职称体系,并率先开展省级养老护理员技师、高级技师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共有168名养老护理人才获评全省也是全国首批养老护理职称。江苏此前在探索职称体系时,只设置了初级、中级、副高级三个层次,《实施意见》的出台正好弥补了这一缺失。喻小勇说:“现在拓展实行‘八级工’的职业技能等级,相当于画了个大蛋糕,鼓励从业人员要不断进步、努力工作。要落实好这一政策,还应当进一步明确职称与技能之间的互认关系,统一认证体系。” 《实施意见》要求到“十五五”末,取得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养老护理员占比要达到80%以上。目前江苏已有83所中高职院校开设养老服务相关专业,未来将加大对养老护理员的培训力度,同时鼓励更多院校开设养老服务相关专业,搭建校企对接平台,畅通招生和就业渠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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