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苏网】婚姻登记“全国通办”第一天 扬州31对新人喜结良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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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0日是新修订的《婚姻登记条例》(以下简称《条例》)颁布实施的第一天,从昨天开始,婚姻登记实现了“全国通办”,结婚、离婚不再需要出示户口簿。据市民政局相关部门统计,5月10日,扬州市值班婚姻登记处4处共计办理结婚登记31对,其中高邮2对,广陵11对,仪征6对,邗江12对。 8对中有5对是“全国通办” 新《条例》实施的第一天,不少新人穿着情侣装,手捧鲜花,办理结婚登记。虽然是周六,上午短短的一个小时,邗江区婚姻登记处就办理了8对结婚登记,其中有5对是省外的,分别来自安徽、山西、辽宁、四川等地,他们均是在扬工作,知道从10日开始可以不用回老家或申请居住证办理结婚登记了,都特别开心,都想在实施“全国通办”的第一天拿到结婚证。 其中一对新人丁先生、李女士,早上八点不到就在婚姻登记处门口等待了,他们的户口分别是长春和成都的,在扬州市工作,一直困于户口不在本地又没有时间回老家办理,得知新政出台并实施了,迫不及待地赶到邗江区婚姻登记处办理结婚登记。当两人拿到结婚证的那一刻,脸上洋溢着幸福的表情。“10这个数字寓意着十全十美,今天又是婚姻登记新规实施首日,在这个特别的日子领证,感觉很幸运。”李女士说。工作人员也感到特别高兴,见证了两位新人的幸福时刻。 而新人周先生和王女士则表示,尽管登记不需要户口簿,但并不意味着对待婚姻和家庭的态度会随便,“肯定会和家人商量,征得家人的同意,毕竟有家人支持和祝福的婚姻更美好。” 广陵区婚姻登记服务中心也是比以往周六热闹了许多,该服务中心副主任王慧说:“在新《条例》颁布实施的首日,为顺利开展婚姻登记业务,我们工作人员提前到岗,做好充足的准备工作,婚姻登记工作有条不紊。为提升新人们领证的仪式感和幸福感,还主动提供颁证仪式服务,受到新人们的一致好评。” 不用户口簿方便但不能“随便” 根据《条例》规定,婚姻登记将“全国通办”,且在办理结婚、离婚登记时不再要求出具户口簿。 新修订的《条例》共6章28条,其中婚姻登记实行“全国通办”并且不再要求出具户口簿是备受关注的亮点。王慧介绍,虽然婚姻登记更方便了,却不意味着可以“随便”,《条例》已经进行了多方面的制度设计。 根据《条例》新增规定,当事人应当对自己所出具证件和书面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出具虚假证件或材料要承担法律责任并被记入信用记录。《条例》明确由国务院民政部门统筹规划、完善全国婚姻基础信息库,会同有关单位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机制等,并要求婚姻登记机关做好联网核对工作。王慧说:“联网数据库所记载的信息会比户口簿更丰富准确,为当事人合法权益提供保障,所以大家也不必担心没有户口簿就无法核实对方婚姻状况的问题。数据库的建立也能有效发现并防范冒名登记、婚姻信息造假等违法行为。” 另外,《条例》还增加了有关婚姻家庭服务的内容,明确婚姻登记机关要提供婚姻家庭辅导服务,充分发挥专业人员和其他社会力量在婚前教育、婚姻家庭关系辅导、妇女权益保障等方面的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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