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日报】我市临时救助标准上限提高 提至30个月低保标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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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昨获悉,市民政部门着力构建“按困难程度分层、按救助内容分类、强化动态监测预警”的分层分类社会救助体系,持续加强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和常态化帮扶,推动社会救助工作实现从“保生存”向“保基本、防风险、促发展”的转型升级,织密扎牢民生兜底保障网,逐步构建起覆盖城乡、普惠共享的共同富裕支撑体系。 市民政部门聚焦制度建设,推动低收入人口全层级覆盖完善低保制度,新出台《扬州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实施细则(试行)》扩大“单人保”范围、提高金融资产标准、拓宽收入豁免范围,2025年低保标准提至月人均893元(占上年居民消费支出32.99%)。健全临时救助,《扬州市临时救助实施办法(试行)》取消急难救助户籍限制、细化支出型认定条件,救助上限提至30个月低保标准。出台《关于健全分层分类社会救助体系,加强低收入人口救助帮扶的若干措施》,系统优化分层分类救助体系,实现多部门联动。 市民政部门聚焦机制创新,推动救助能力全维度发展。一是建立了社会救助容错免责机制,联合纪检部门明确了10种可予容错免责的情形,为敢于担当、勇于创新的基层干部提供政策支撑。二是建立了社会救助“一事一议”工作机制,对现有政策难以覆盖的13种复杂困境情形,灵活开展身份认定和救助(如临时救助、困境儿童救助),确保应救尽救。三是建立了动态监测预警机制,强化数据赋能,通过与医保等部门共享数据,在“大救助系统”中开发了因病致贫返贫等主动预警功能,实现了潜在困难对象的早发现、早介入。此外还建立了特殊困难群体“巡访、监测、救助、关爱、应急”一体化服务机制,明确了7类重点对象和5项保障措施,开展常态化关爱。 聚焦优化服务,推动服务效能全方位提升试点服务类救助,出台《扬州市服务类社会救助试点工作方案》,为3.2万低收入群体提供巡访探视、康复陪护、助浴助洁等精准服务。深化“慈善+救助”,连续4年为近3万人次低收入大重病患者购买“江苏医惠保”,实施高温用电补贴、住院护理补贴等特色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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