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民政厅《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公告
发布日期: 2021-12-27 15:47   来源:厅社管局    浏览次数:    字号:【


经调查,江苏省蓝莓产业协会、江苏省针织行业协会未按规定接受2018、2019年度社会团体年度检查,违反了《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本机关依法对江苏省蓝莓产业协会、江苏省针织行业协会作出警告的行政处罚。

因无法与以上2家社会组织取得联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六十一条和《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机关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四十七条的规定,现公告送达本行政处罚决定。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

如不服本处罚决定,可于本决定书送达之日起60日内向江苏省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在六个月内向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期间不停止本决定的执行。

本机关地址:南京市中山北路277号  邮编:210003

联系电话:025-83590603

特此公告。



江苏省民政厅          

     2021年12月27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Produced By 大汉网络 大汉版通发布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