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出台实施意见推动农村养老服务普惠可及
发布日期: 2022-11-01 16:56   来源:南通市民政局    浏览次数:    字号:【


近日,南通市民政局联合多部门出台《关于推进农村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进一步补齐短板,让农村养老服务普惠可及。 

《意见》提出,到2025年,全市农村基本养老服务制度不断完善,县乡村三级养老服务设施布局持续优化,链式养老服务模式在农村地区全面推广,农村养老服务供给能力明显增强,农村养老服务质量有效提升,农村老年人关爱体系不断健全,农村养老服务人才队伍稳步壮大,城乡养老服务体系均衡发展,广大农村老年人基本养老服务得到有力保障,多层次、多样化养老服务需求得到更好满足,幸福感和获得感不断增强。 

健全农村基本养老服务制度。建立基本养老服务清单,优先将农村经济困难的高龄、空巢独居、失能(失智)、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等老年人纳入基本养老服务范围并重点保障。加强特困人员服务保障,对有集中供养意愿的特困老年人100%实行集中供养,农村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不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1.3倍。完善农村关爱服务体系,强化失能老年人照护服务。 

构建县乡村三级养老服务设施网络。到2025年,全市建成县级失能(失智)特困人员集中供养服务机构不少于10家,全市所有乡镇特困供养服务机构转型为标准化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所有标准化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达到三级以上养老机构标准,与村级养老服务设施功能互补,形成“15分钟养老服务圈”。

深化农村特困供养机构改革发展。推行管理体制改革,对特困供养机构存量资源进行梳理,关停撤并地理位置偏远、供养人数较少、服务功能较弱的机构,提高服务效能。推动运营机制改革,鼓励引导拥有医疗健康资源、养老护理业务相对成熟且管理经验丰富的社会资本开展公办民营。强化机构监督管理,到2025年,所有农村特困供养机构达到二级以上养老机构标准。 

促进农村养老服务融合发展。到2025年,农村地区形成一批“链式养老”服务示范机构,所有农村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由专业养老机构承接运营,“链式养老”服务覆盖所有乡镇、村居,农村特困供养机构护理型床位占比达到65%以上,每家四级及以上养老机构与5家三级及以下养老机构建立“养老协作体”,促进城乡养老服务协同发展。 

同时,创新农村养老服务模式。探索“党建+”养老服务,推动农村养老服务社会化发展,支持各地通过无偿或低价提供场地设施、给予房租减免或补贴等措施,引导社会力量投资兴建农村老年关爱之家、社区嵌入式养老机构、小型托老所等养老服务设施,提供普惠性、低偿性养老和护理服务, 解决农村经济承受能力偏低的老年人养老难问题。 

《意见》要求,强化农村养老服务要素保障,落实规划用地政策,加大财政资金引导,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强化安全生产保障,促进农村养老服务健康稳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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