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统计局2022年第9统计督察组进驻省民政厅开展统计督察
发布日期: 2022-11-28 17:04   来源:厅规财处    浏览次数:    字号:【


为进一步推动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统计工作重大决策部署得到有效贯彻落实,经省委、省政府授权,省统计局2022年第9统计督察组日前进驻省民政厅开展统计督察工作,并于11月28日召开对接沟通会议。督察组组长、江苏省统计局二级巡视员唐纪传达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并通报统计督察事宜、提出工作要求。省民政厅党组书记、厅长吕德明介绍民政系统统计工作开展情况并作表态发言。省民政厅党组成员、副厅长蒋同进汇报民政统计工作开展情况。

唐纪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统计工作。习近平总书记就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作出一系列重要讲话指示批示,彰显了党中央防惩统计造假的鲜明态度和坚定决心,为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推动统计工作更好服务国家宏观调控和科学决策管理指明了方向原则,提供了根本遵循。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统计工作,全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论述,认真贯彻新发展理念,通过强化统计监督执法、构建统计诚信体系,切实提升统计数据质量,为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实的统计保障。开展统计督察,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推动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统计工作重大决策部署落实落细落地的有力举措,是推进国家统计督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的具体行动。

唐纪强调,此次统计督察将根据统计工作制度规范确定的督察对象和内容,聚焦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统计工作决策部署,遵守统计法律法规,建立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执行统计政令等情况开展督察,维护统计法律法规权威,推动统计改革发展,为奋力谱写“强富美高”新江苏现代化建设新篇章提供有力保障。

吕德明表示,省民政厅和全省各级民政部门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进一步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上来,坚决扛起统计工作政治责任,坚决落实督察组工作要求,确保不折不扣完成统计督察任务;要强化主动接受督察意识,严守工作纪律,主动沟通衔接,密切协调配合,统筹做好谈话沟通、查阅资料、问卷调查、延伸督察等服务保障;要自觉把接受统计督察作为改进提升民政统计工作的重大契机,认真抓好督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努力提升民政统计工作质量,为推进全省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支撑保障。

江苏省统计局2022年第9统计督察组将对省民政厅开展为期7天左右的统计督察,根据督察工作需要,督察期间还将选取苏州市民政局和苏州市2个县级民政部门作为延伸督察对象。进驻期间还将专门设立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等违纪违法行为问题举报电话,其中:11月28-29日进驻省民政厅,举报电话:025-83590555;11月30日-12月2日进驻苏州市民政局,举报电话:0512- 69820933。受理举报期限:2022年11月28日—12月2日,受理时间为每天9:00—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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