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日报】江宁:激励社会组织有效参与社区精细化治理
发布日期: 2022-11-29 10:31   来源:新华日报    浏览次数:    字号:【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提出,健全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提升社会治理效能。畅通和规范群众诉求表达、利益协调、权益保障通道。完善网格化管理、精细化服务、信息化支撑的基层治理平台,健全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及时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加快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提高市域社会治理能力。

近十年来,南京市江宁区人口集聚明显。2020年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全区常住人口达到192.61万人,较十年前增加78.05万人,增长68.13%,年均增长5.33%,人口数量、增量、增速均居全市第一。与此同时,作为国家与社会关系变换的必要环节,以及公民社会的重要生长点,全区社会格局也持续发生深刻变革,社会成员不断被“再组织化”,各类社会组织如雨后春笋般迅速发展起来。截至2021年末,全区正式注册登记的各类社会组织已接近2000家,并持续保持着良好的发展势头。十年来,社会组织在社区治理中的地位已愈发显现、作用也日益彰显,其活动已经渗透到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工作生活的方方面面,不仅有效拓展了社会的包容力与多元化格局,同时也提高了公民参与社会生活的能力及其张力,极大地加快了江宁社会化发展的步伐。作为一个由原来农村区域占主体的县,发展成为城镇化水平较高的新市区,南京市江宁区以支持社会组织参与“公益创投”为抓手,推动政府购买服务资源向社区、重点和关键民生领域下沉,进而不断提升基本民生服务能力和社区治理水平。

购买环节坚持“三权统一”。首先,保障社区居民的知情权。江宁通过政府网站、“益动江宁”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平台向外发布征求公益需求信息,借助街道和社区再次宣传动员,将政府购买服务的公告准确、及时地发布给社区居民。其次,保障社会组织的参与权。社会组织在知晓公告后,可以参与到服务的选择中,向政府提出建议,参与事件的决策,成为承接购买服务的“主人”,这不仅让社会组织拥有对资金决策和使用的参与感,还提升了政府购买的效率和效益。最后,保障社会公众的监督权。为了使招标、竞标和资金使用更加公开、透明,江宁公开第三方监督机构联系方式,邀请社会各方参与其中,社会公众可以完整见证一个项目从立项到结项的过程,并在线上或是线下行使有效的监督,进而将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促进购买决策过程民主化。

实施环节推动“三圈融合”。首先,是实现“共建圈”。江宁坚持五社联动,以党建为引领,社区为平台,社会组织为载体,社工人才为支撑,社会志愿者为补充,致力于让社会资源“联”起来、居民“动”起来,社区组织“活”起来。通过建立区、街、社志愿服务资源综合管理平台,实现社区协商民主服务型治理和组织化参与全覆盖,有效动员和组织社区企事业单位参与。其次,是实现“共治圈”。江宁通过多方协同、平台议事,着力构建社会组织有序参与社区治理的新机制,通过强化经费、人员和政策三项保障,确保社会组织有资源、有能力参与社区治理,厘清社区党组织、居委会和社会组织责任及服务范围,为社会组织参与社区治理创造条件。再次,是实现“共享圈”。江宁坚持共享发展思路,实现治理共享的全民理念,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引进专业的社会力量,采用项目化运作方式,实现治理与服务的融合发展,同时通过共享理念的传导,最终打造幸福宜居的社会环境,实现共建共治共享。

监管环节实现“三化驱动”。首先,是规范化。江宁制定并下发了《社会组织公益创投项目管理办法》等一系列管理规范,逐步构建起完善的社会组织监管体系,确保监督有依据、有标准。其次,是法治化。江宁聘请第三方机构全过程监管社会组织服务,按照管理流程对项目服务计划、服务记录、服务资金等实施动态监管,对项目实施成效进行阶段评估,对项目实施单位采取“双重管理”,形成业务主管部门和登记管理部门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确保监管过程依法依规。最后,是公开化。江宁加大推进社会组织信息公开力度,根据社会组织信息的不同层次、性质和类型,明确社会组织年度工作报告、财会报告、审计报告、项目活动报告等为必须公开报告事项,确保社会组织信息公开透明。

十年来,伴随人口集聚带来的挑战和红利,南京市江宁区在培育社会组织发展中积极打造出“益动江宁”服务品牌,全区公益“生态圈”越圈越大,“区域特色”效应影响越来越广,朋辈社会工作服务指导中心等本土社会组织越发成熟,政府购买的效率和效益得到较大提升,切实推进了城乡公共资源均衡配置,持续推动了城乡融合发展,有效实现了社区精细化社会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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