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民政厅关于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参与专项资金绩效评价工作的通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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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工作需要,我厅拟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参与专项资金评价工作。根据《江苏省民政系统内部评价暂行办法》有关规定,现将相关需求情况公布如下: 一、项目名称和时间安排 江苏省基本殡葬服务设施建设补助专项资金评价项目,评价工作时间为5月下旬--6月上旬,分两个组每组约9个工作日,地点在江苏省内。 二、拟聘会计师事务所及人员条件 此次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派出的注册会计师需有从事省级机关或省直属单位相关决算评价核查工作经验。评价实施期间内,事务所需派出2名注册会计师和2名其他财务审计人员参与。 三、聘用机构确定办法 报名的会计事务所根据相关标准综合测算核查费用。报价费用包括核查时会计事务所派出人员发生的食宿和交通费用。我单位在符合报名条件的机构中,采用最低价法,确定本次评价工作聘用单位。 四、报名要求 凡有意愿参加的会计师事务所请于2022年5月25日下午5:00前将单位简介、报名表、拟派人员职称和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书面报送我厅,并将报名表电子版报送邮箱1147170278@qq.com。 联系人:蔡健 联系电话:025-83590490 特此通告。 江苏省民政厅 2022年5月2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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